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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2-02 01:0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8年12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通过)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从大局出发,认真实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09年度,省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促稳定,应对金融危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如何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加投资、拉动消费、稳定出口、促进就业、拓宽融资等方面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

2、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仙(桃)洪(湖)新农村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仙洪试验区总体规划,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报告拟安排在5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村委员会、办公厅)

3、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强化民事案件执行力度,建立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报告拟安排在7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

4、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城市圈总体规划,启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告拟安排在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

5、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血吸虫病防治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整县推进综合治理、省部联合防治血吸虫病、晚血病人救治等情况和《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执行情况。报告拟安排在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厅)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2009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3个常规工作报告。

1、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含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同时,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

2、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2009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

3、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2009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对3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为招投标交易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招标程序、方式和组织形式上是否合法合规;依法招标项目是否实施;已实施项目是否进场招标;各市州县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交易平台是否按要求建立;专家评委是否建立;专家抽取程序是否规范以及招投标法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检查工作安排在6—7月,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

2、检查《湖北省旅游条例》执行情况。检查重点为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情况(包括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情况);财政投入和招商引资情况;旅游规划和景区建设情况;市场管理和投诉处理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6—7月,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宗侨外委员会、办公厅)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为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8—9月,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村委员会、办公厅)

四、需要对2008年审议意见及决议进行督办落实的项目

根据监督法及其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要求,需要对2008年常委会有关监督工作进行督办的项目如下:

1、对2008年9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2、对2008年9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3、对2008年9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4、对2008年11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5、对2008年11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6、对2008年11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7、对2008年11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8、对2008年11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督办。

9、对2008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的督办。

常委会要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对列入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各项具体监督项目的实施方案均要在2009年2月20日前制定并报办公厅秘书处汇总)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