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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督法》知识竞赛试题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4-21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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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须知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协办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对监督法进行了具体细化和补充规定,增强了监督法的可操作性。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监督法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积极参赛。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竞赛内容为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竞赛试题同时在《湖北日报》、《楚天主人》(月刊)和湖北省人大门户网上刊登。
二、参赛者须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清楚地填写在答题卡相应位置。
三、请参赛者按要求选择正确的答案,并按顺序用黑色笔将答题卡上相应的“○”涂成实心“●”,答题卡寄至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知识竞赛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1),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每名参赛者只限填写一份答题卡,多答者无效。答题卡可复印,但填写涂黑后复印无效。
五、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阅卷完毕后,从答题全部正确者中以公证抽奖方式确定所有获奖者,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对在竞赛活动中组织有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试题答案和获奖名单将于2009年7月15日前在《楚天主人》第7期和省人大门户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