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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加强任后监督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11-30 02:57   [收藏] [打印] [关闭]

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襄樊市襄阳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任后监督的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了就职宣誓、在岗教育、工作评议、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等工作,完善了任后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认真组织就职宣誓。在每次人大常委会的任职议案表决通过后,被任命的干部进入会议室面向国徽,举起左手进行宣誓,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同时起立进行监誓。誓词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写进《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这一制度的实行,完善和丰富了任免程序,增强了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庄重感。同时,这一独特的形式增强了被任命干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扎实开展工作评议。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将评议的结果向区委报告,区委将评议结果与被评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使监督人与监督事有机融为一体。去年,实行了市区镇三级人大联动,共同评议政府10个部门,增强了评议的实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了被评单位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坚持进行在岗教育。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被任命干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当作一件基础工作来抓。根据工作需要,将人大工作涉及到的《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条例》等26部法律法规条文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编印成书,印发给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为了促进被监督对象自觉学习以上书籍,将印发的书籍指定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教材,极大地调动了被监督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襄樊市襄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马元生  程莉  田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