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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大常委会集中督办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5-29 06:55   [收藏] [打印] [关闭]

雷声过后听雨声

——保康县人大常委会集中督办审议意见

4月9日,保康县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研究处理2017年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并对县政府、县法院办理人大常委会3件涉及民生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测评。这是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年”,首次集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办理、提高监督实效的创新举措。

集中梳理,锁定议题

2017年,是保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议大事、抓重点、谋发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起步之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紧扣县委工作思路,全面把握工作大局,运用法律监督职权,精心选择议题,不断在监督的实效上下功夫。常委会第二次至第七次会议以服务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做好全域旅游、做实精准扶贫、做强产业支撑、做优生态环境 等10项议题开展专题审议。组成人员在事先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吃透底子的基础上,聚精会神,集思广益,集中民智,先后提出27条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全面落实。这些意见主要包括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进度、稳步发展中药材产业、改进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城镇饮水安全建设,化解民事执行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    这些审议意见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智慧的结晶,渗透着他们的滴滴汗水,反映了全县30万人民群众的心声,不打折扣的落实好审议意见,是组成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聚焦的核心。

 2018年2月7日,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常委会监督议题。   “监督就是要增强实效,抓好27条审议意见的落实是增强监督效果的关键。”   “审议意见决不能一作了之,专题审议27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应作为2018年监督的重点之一。”    常委会审议上大家认识明确,集体民主决策,把集中听取2017年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为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重要议题,并且本次会议不列其它议题。

集中督办,现场检查

一次性审议27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在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议题已经确定,关键在于如何审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经过认真讨论,主任会议决定:抽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室委人员,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组成3个调查组,逐条逐项对27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吃透情况,再行审议。     3月9日至26日,经过周密研究、认真准备,由常委会三名副主任带队的三个调查组先后深入7家县级单位、9个乡镇、16个村、3所医院,召开座谈会19场次,察看现场21处,对27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基本摸清了办理的真实情况,查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据此起草了事实清楚的调查报告。

3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三个调查组情况汇报,对一些如农民大病二次报销、居民分散安置整改等情况不很清的个别问题,要求进行二次补充调查。对“一府两院“能够办理而没有办且近期能落实的审议意见,加紧督办,推动落实。

集中审议,票决测评

4月9日,保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国徽闪闪,庄严肃穆。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法院按照梳理的27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逐项进行了详实的报告。

——全县累计新建集中安置点366个,集中安置6699户7390人。通过搬迁实现稳定脱贫6230户,占已搬迁入住户71%,年度考核97.8分,占全省第三位。

——为提高参保群众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由17各提高到23种,报销金额年封顶由500元提高到1800元,贫困对象住院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15%、25%、15%。全县参保政策内报销比达80%”。

——2017年,全院受理执行案件1472件,结案1309件,结案率88、93%,执行标的总额22558万元,到位率全市排名第二,全县执行工作总体呈现出工作保障、执行效率、部门协同、社会影响‘四提升的良好态势……   

条条有结果,项项有回声。县政府、县法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报告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和表决,均获得通过。     一次跨年度的督办,终于有果。(保康县人大常委会  万奎章  周清春)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