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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3-31 07:57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旅游局

2010年3月29日

省人大常委会:

2009年7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形成了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并以鄂常办函〔2009〕33号交省政府办理。2009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以值字127号将《关于交办审议意见的函》(鄂常办函〔2009〕33号)转我局,要求我局就《报告》审议意见进行办理,并形成报告报省政府办公厅审阅。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审议意见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相关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并就有关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开会督办。2010年3月3日至5日,我局积极协助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组成两个跟踪检查组分赴武汉、咸宁、荆州、宜昌四市就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根据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综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相应改进措施,并正在抓紧整改。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和营造氛围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2009年,我局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调整宣传促销策略,加强了促销的针对性,以国内旅游和境外近程市场为重点,创新宣传方法和手段,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对外旅游宣传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大集中宣传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开展“3+5+X”大型旅游主题促销活动,“3”就是赴近程境外市场日本、台湾和马来西亚开展宣传推介,产生了良好效果。“5”就是针对湖北5个主要的国内客源地市场,组织开展了赴北京、安徽、河南、陕西、广东等地的旅游产品推广活动。“X”,就是自2009年元月启动“湖北人游湖北”活动后,相继开展了系列省内宣传促销活动。二是积极组团参加国内外旅游展销活动,组织赴外开展旅游宣传推广,通过旅游产品说明会、旅游文化表演、旅游形象图片展示、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宣传湖北、提高了湖北旅游的知度名和美誉度。三是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在省政府的主导下,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先后举办了中国(巴东)三峡纤夫文化旅游节、随州首届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咸宁温泉国际文化旅游节、恩施(来凤)土家摆手舞文化旅游节、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武汉国际旅游节等活动。推动旅游、文化与经济、贸易的结合,改善了全省及各地的对外综合形象。四是进一步加大了在各类主流媒体推广旅游整体形象的力度。除在央视收视率较高《朝闻天下》、《海峡两岸》、《走遍中国》播出形象广告外,还在境内外主流平面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旅游宣传。五是开展了旅游宣传促销基础工作。启动了“六个一”宣传基础工程,即一本湖北旅游画册、一张湖北精华游光碟、一首湖北旅游主题歌曲、一本旅游杂志、一张湖北旅游地图、一本自驾游手册。

(二)开展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工作。我局面向全社会开展了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征集工作,共收到口号5000余条,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口号进行了遴选点评。结合我省旅游产品中的自然生态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根据有特色、有品味和延展性、包容性的原则,拟定几个口号作为我省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并立即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共收到相关意见100多条。从今年3月1日开始,整合我省旅游精品的新版旅游形象广告亮相央视,我局也将跟踪市场和社会各界对旅游形象广告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炼我省旅游形象主题口号。

(三)启动鄂西圈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工作。为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省政府将投资6亿多元,对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项目、山体水体修复环保项目、特色民居构造及文化景观项目、林业生态项目和旅游标识牌项目等五大类项目进行大规模改造。其中,我局负责全线1139公里74(非高速)+58(高速)个旅游交通标识牌、32个旅游景区导览图、30个旅游服务点和28个旅游景区广告的设计施工。我局联合华中科技大学编制了《湖北省环“一江两山”沿线旅游景区交通标志系统实施规划》,与省政府签订了《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环“一江两山”沿线旅游交通标志工程建设,会同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10个城市和林区旅游部门,多次就旅游交通标志系统规划项目进行了对接。2009年11月底,组织2个勘查组,对武神公路、宜兴公路夷陵区、孝感服务区和武当山服务区的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勘察。12月7日,我局召集相关地区旅游局召开了实施环“一江两山”沿线旅游交通标志工程工作会议,与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的10个地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地都抓紧实施,200多块符合国家标准的旅游标识牌将很快挂上公路,沿线景观和服务点也将得到整顿和规范。

二、关于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按照“一城两圈”旅游发展和全省旅游业发展工作重点,我局继续坚持规划先行,推进全省旅游科学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资源整合,推进县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和旅游景区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全省旅游规划体系。一是推进和完成了多个重大旅游规划。协调武汉市旅游局加快《武汉城市圈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编制完成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目前规划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抓住国家开展三峡后续工作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编制了《长江三峡后续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完成了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开发规划和汉江流域开发规划等规划文本中旅游规划内容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规划跟踪,确保规划的落实。协同省鄂西圈办公室开展了鄂西圈文化旅游规划与鄂西圈8市州(县)规划的对接工作,协助鄂西圈投公司推动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根据《长江三峡后续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联合重庆提出了一批安排移民多、促进库区生态经济发展的重大旅游项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并决定在三峡后续工程中增设旅游专题,为三峡后续工程争取到了旅游专项资金。三是指导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景区的旅游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包括襄樊、咸宁、黄石、随州、天门、洪湖、大冶、通山、浠水等地区域旅游规划及重点景区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旅游规划水平的提高,完善了全省旅游规划体系。

(二)大力加强旅游资源融合。一是与重庆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两省市政府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将在旅游资源整合、建立协作协调机制、推进旅游合作开发、联合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统筹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2009年11月10日,鄂渝两省市在武汉召开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轮值主席会议,李鸿忠省长出席会议,提出要把鄂渝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打造成区域合作的典范。二是启动大别山旅游整体开发和联动共享工程。按照省政府在黄冈召开大别山旅游开发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按照“上下配合、突出重点、长短兼顾、软硬结合、多元并举、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以及突出打好红色旅游牌、绿色生态牌、历史文化牌的工作思路,启动了大别山旅游资源整合和联动开发工程,初步提出了大别山旅游规划及区域合作工作方案。

(三)积极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与省政府签署的旅游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引导各地先行先试,在加强旅游综合改革、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多业态旅游业发展机制、争取国家旅游局项目支持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争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省委政研室联合开展了县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专题调研,撰写了《发展大旅游:县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试在必行》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我省县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和方向。

三、关于深化内涵和打造旅游精品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各地立足于两大旅游圈的特色和优势,突出当地旅游发展重点,深入挖掘旅游内涵,在旅游精品名牌建设上取得了新成绩。

(一)科学定位,突出“两圈”重点。旅游行业全面实施“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圈并进,双轮驱动”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实现了全省旅游业协调发展,整体互动。充分发挥武汉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开发重大支撑性旅游景观,大力完善旅游接待设施,不断强化旅游综合功能,武汉市在全省旅游发展中的地位显著增强。武汉城市旅游圈重点推动以温泉为主体的生态旅游、以大别山为主体的红色旅游、以都市风光为主体的休闲旅游等三大品牌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以龙头景区为依托,整合圈内旅游资源,打造三大旅游板块(“一江两山”区域、清江民俗生态旅游区域、荆楚三国文化旅游区域)、四大旅游品牌(自然景观品牌、历史文化品牌、民俗风情品牌、世纪工程品牌)、五条精品旅游线(三峡黄金旅游线、“一江两山”黄金旅游线、清江民俗生态精品旅游线、世界遗产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精品旅游线、炎帝神农大洪山精品旅游线)、六大核心旅游区(长江三峡观光度假旅游区、武当山文化遗产旅游区、神农架原始生态旅游区、清江土苗民俗风情旅游区、楚文化及三国文化旅游区、大洪山历史文化旅游区),在建设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上取得了新进展。

(二)集中力量,打造旅游精品。旅游行业通过招商引资、景区创建等方式,推进我省旅游精品名牌建设。截止2009年底,全省引进旅游项目295个,总投资1199亿元,同比增加274亿元,过1亿元的旅游项目177个, 10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24个。其中,旅游景区项目14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623.5亿元。从进展情况看,炎帝故里、玉龙温泉、武当山玉虚宫、咸宁温泉新城、隐水洞、山湖温泉、妙乐寺等一大批新的景区建成开放;宜昌、十堰、襄樊、随州等市一批按照五星级标准兴建的饭店对外营业;长江三峡游轮中心项目正式启动。还有投资45亿元的武汉华侨城文化旅游项目、投资46亿元的江夏巴登城、投资60亿元的武当太极城,也正在紧张建设之中。武汉华侨城文化旅游项目落户东湖风景区,包括欢乐谷主题公园、独立水公园、开放式都市娱乐休闲区,可望2011年10月建成营业,将结束武汉无大型主题公园的历史。

四、关于交通先行和强化管理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配合下,全省旅游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为全省旅游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我局在加强行业创建的同时,面向全省旅游行业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旅游交通建设。一是启动了大别山旅游区生态公路工程。公路全长455.9公里,横贯黄冈大别山北部,框算总投资8.98亿元。目前,已启动主线30公里的大修工程,完成路面约10公里,罗田、麻城段路基工程已开工100公里以上。罗田县境内罗田至九资河64公里旅游公路2008年完成16公里,余下的48公里比照主线政策执行,路基工程已全线开工。红安县境内省道阳福线60公里旅游公路已完成路面工程,正在抓紧收尾工作,即将全线完工。二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交通网络正在形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12年,鄂西圈综合交通网总里程达13万公里(不含空中航线、城市内道路),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基础设施骨架网络。目前,神武生态旅游公路即将建成,三峡翻坝高速公路、仙洪高速公路正抓紧推进;恩施机场改扩建工程正在推进,神农架机场已经动工,武当山国际机场正在立项。

(二)大力开展行业创建工作。我局主动服务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统筹城乡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星级农家乐等五位一体的创建工作,同时开展省市共建,与相关城市一起筹划城乡一体化、产业结构转型、“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孝感、恩施、利川三市被国家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随州、丹江口、洪湖、应城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通过省级初审和检查,正式上报国家验收和核准命名,咸宁、黄石、黄冈三市开展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围绕实施“1211”工程(用3年时间创建10个旅游强县、20个旅游名镇、100个旅游名村、10000个星级农家乐),狠抓创建,成效明显。已创建为湖北旅游强县的县区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创建黄陂区、夷陵区、谷城县、咸丰县为湖北旅游强县,英山、大悟、罗田、房县、竹山等县创建工作已启动。首批12个旅游名镇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武当山等一批城镇按照“湖北旅游名镇”标准要求,创建势头强劲。100个旅游名村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涌现出宜昌车溪村等一批示范村。抓紧在城市周边、景区周边、公路两边建设农家乐,并命名了首批四星级农家乐。与此同时,继续推动旅游基本要素创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武当山、三峡人家、神农溪、神农架积极创建5A级旅游区,并由国家进行了初评;15家旅游景区通过国家4A级检查验收;14家参观点被评为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荆州晶葳大酒店等4家饭店被评定为五星级宾馆,长江海外、省中旅、武大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三)不断提升全省旅游服务质量。一是面向旅游行业开展 “优质服务年”活动。各地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广泛发动,积极跟进,进一步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推进旅游诚信建设,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加强旅游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在“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苦练内功、积聚后劲、主动应对、化危为机”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开展全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暗访活动。2009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我局组织机关干部对全省旅游企业进行了一次集中暗访检查。共抽调机关干部45名,派出23个检查组,暗访抽查了全省175家旅游经营单位,其中旅游景区55家,星级饭店58家,旅行社62家。通过暗访检查,基本摸清了全省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整体状况,树立了一批典型,整改了突出问题,提升了湖北旅游服务质量。

(四)狠抓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实施“百千万旅游人才工程”(即百名导游骨干、千名技术能手、新增十万旅游就业),培养了一批行业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树立了标杆。举办了全省第七届导游大赛,产生了百名导游骨干,提高了导游服务水平;新编了《导游资格考试系列教材》,部署全省导游资格考试,今年报名人数突破8500人,创历史新高;完成了全省中级导游考试,进一步改善了导游队伍结构;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旅游就业,2009年新增直接就业5.6万人,带动间接就业28万人,全省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达到265万人。二是开展系列旅游培训活动,推动了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的整体提高。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景区发展高级研修班,对鄂西圈内3A级以上景区高级管理人员和圈内各市、州、县旅游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共60人进行了培训。指导武汉、宜昌、随州、咸宁等地开展了旅行社、旅游饭店、景区点导游员及导游礼仪队专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2个,直接培训人员680余人。组织市州开展导游员年审培训班、导游资格考试培训班、导游人员岗前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20余个(次),培训导游员1.5万余人次。

五、关于加强调研和修订旅游法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局适应当前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加强调研,推进改革,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旅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加强全省旅游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旅游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了调研工作。开展了“调研月”活动,省旅游局领导带队分别赴各地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各地旅游发展情况,提出了旅游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指导全年旅游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与省委政研室联合开展了县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开展了汉江流域(湖北段)旅游开发调研,形成了《汉江流域(湖北段)旅游开发研究报告》。按照省委罗书记批示要求,去年6月,省旅游局联合相关单位赴扬州、芜湖考察学习当地政府和企业利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文化旅游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完成了《扬州、芜湖“旅游文化国际化贷款”项目的考察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考察报告做出了批示。结合县镇村户旅游创建工作,开展了仙洪试验区乡村旅游发展、农家乐旅游发展、名镇名村旅游发展等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多份调研报告获省领导批示,为省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在调研过程中,指导各地围绕创新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旅游企业活力,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在旅游行业一体化管理、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旅游企业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进一步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我局实行了旅行社审批委托,委托武汉等八个市州旅游局负责当地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设立许可工作。适应当前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草拟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推动《湖北省旅游条例》第13条(即“旅行社可以接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的落实。向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等部门报送了201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将《湖北省旅游条例》的修订纳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今年3月,蒋大国副主任带领省人大立法考察组赴海南省考察学习旅游立法经验,我局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并陪同参加了立法考察。目前,修订《湖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调研、论证工作已正式启动。

通过整改,我局很好地推动了全省旅游发展工作,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狠抓贯彻和督办落实,以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突出重点,打造旅游精品名牌;体现文化特色,深化旅游文化内涵;坚持“一盘棋”思路,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建设步伐;统筹旅游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科学发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品质;完善旅游法规,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省旅游业新一轮大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