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该修改决定。3月31日下午,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修改决定再次进行了审议,认为该修改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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