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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游”清江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3-28 07:22   [收藏] [打印] [关闭]

3月14日,阳光明媚,景色宜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功平带领二十多名人大代表乘坐机动船至下而上行程二十多公里,将清江龙舟坪城区段防洪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视察。这是继覃立国等五名县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河道治理,确保清江行洪安全”的建议落实情况的第二次督查。提出要动真格、下重药、求实效,确保清江行洪安全,保护美丽清江。

清江高坝州水库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防洪的工作重点,也是省、市防汛工作重点。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增多,建设项目弃土随意填占河道水域,与河争地、与水争地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渣土被倾倒弃置在清江河岸边,侵占清江河道水域,无序开发利用岸线,严重危害河道水域。不仅缩小河道行洪断面、妨碍行洪畅通、危害堤防安全、污染河道水环境,而且减少有效库容、影响生态环境、违背城市规划、影响市容市貌。至此,县人大将这一建议立即转交给县人民政府并进行跟踪督办。

县人民政府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立即组织召开了第三次政府常务会议,就清江龙舟坪城区段防洪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成立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去渣严重地段的单位和工程项目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张贴关于集中整治清江龙舟坪城区段河道环境的通告100多份,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防洪法律法规达15天,向市民发放资料10000多份,在重点管控地段树立宣传警示标牌10多块,在交通要道树立“保护美丽清江,确保防洪安全,禁止向清江河弃置垃圾渣土”大型宣传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着力维护水事环境。县水利局、住建局、国土局、交运局等执法监察队伍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综合整治。县水利局加大河道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向河道随意弃渣行为。县住建局加强市政建设管理,规范建筑渣土、垃圾处置办法,部分地段修建封闭围墙,指定垃圾、渣土倾倒场所。县交运局加强临河交通设施管理,对可能向河道弃渣地段设置了交通护栏。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城区建筑渣土、垃圾的有序管理,有效遏制了向河道随意弃渣现象。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使各项管理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县人民政府拟出台《城市建筑渣土产生、清运、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对城市规划区的防洪工作和建筑渣土、垃圾的管理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实行行业归口管理,解决部门之间职责模糊问题。对违规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利用经济手段管控,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落实建筑垃圾处理场,解决源头监管措施不力问题。实施弃渣管理疏堵结合,建设专用弃渣场,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由县住建局负责,请专业设计部门拟定方案,尽快落实县城周边三处渣土专用处理场,从根本上解决废弃渣土出口畅通问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晓英)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