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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 充分发扬民主
2月18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对常委会及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作大会动员讲话,副主任陈冬芝、周有顺、沈康荣,老领导张光新、罗金昌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市委第五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并对市人大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工作指导。
王铁军主任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贯穿于党的一切工作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对于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增强我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机关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人大及其常委会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大各项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因此,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举措,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王铁军主任要求,常委会及机关要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按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把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的开展好。牢固树立党性修养没有年龄界限,作风建设没有止境终点,清正廉洁需要警钟长鸣的党性意识。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握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的重点任务,把握使党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的基本目标,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走过场;要坚持做到领导带头,坚持实行“问题导向”,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做到严肃认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婷)
责任编辑:张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