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大会要闻 >> 文章详情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8-25 08:41   [收藏] [打印] [关闭]

7月30日至31日召开的黄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加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作出决议,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工作,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加快宜居城市建设,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决议提出,要大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度,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让遵守规划法、执行城乡规划成为每个机关单位、每个建设开发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加快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与报批工作,并用两至三年时间实现近期建设区域内的控制性详规的全覆盖。加快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同时应做好中心镇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到2011年底前实现乡镇级规划的全覆盖,2014年底前实现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全覆盖。

要加大城乡规划管理与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各类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后用地”、“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许可制度。规划一经审批,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规划执法管理,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依法制止农村乱建房,明确管理职责,研究处理办法。

要切实做好黄冈市区规划工作。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批复要求,加快控制性详规的编制进度,建立健全的规划体系。修改完善市区规划管理办法,加快市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2011年底前实现近期建设范围控制性详规全覆盖。认真研究并编制好市区水域和湿地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切实搞好黄州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和建设。认真做好街道景观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抓好主干道重要节点和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切实抓好集贸市场和新城区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和建设。加快行政中心东移和新区建设步伐。

要加强城乡规划执法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管理服务网络,明确市、县(市区)两级规划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探索乡镇人民政府规划管理工作的机制与办法。加强各级规划队伍建设,落实与规划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及工作人员。加大城乡规划经费投入,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肃规划工作纪律,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减少规划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决议强调,要加大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接受监督;要强化对城乡规划的社会监督,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城乡规划纳入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视察和检查,经常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监督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加强城乡规划工作,保证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本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黄新国)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