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大会要闻 >> 文章详情

依法监督做好审判检察工作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9-09 00:50   [收藏] [打印] [关闭]

七月的三峡宜昌,高温似火,热情似火。

7月17日,宜昌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0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苍松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建一,副主任张为民、周厚贵、吴开保、谭春玉、邹正金出席会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主任会议,这是一次与众不同的主任会议,它创造了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的三个首次:首次深入“两院”召开主任会议,首次先视察有关工作了解有关情况再召开会议,首次决定在会后就“两院”工作的有关突出问题向中共宜昌市委提交专题报告,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理念的进步——更好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更加注重监督实效。

当天上午,与会人员一行首先兴致勃勃地视察了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大楼建设情况,随后在市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主任会议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宜昌市委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突出,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抓学习明方向,抓办案保稳定,抓服务促发展,抓监督护公正,抓改革增活力,抓素质树公信,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有新突破,在服务大局,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有新举措,在狠抓办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思路,在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办法,在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检察改革上有新进步,在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上迈出新步伐,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各项检察事业取得了新进步,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对此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主任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旗帜鲜明地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同时要处理好惩处与预防的关系,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到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机率;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诉讼的监督力度,检察机关要更好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认真实践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做人民群众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力度,要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及时予以批捕起诉,做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工作,同时要体现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检察改革的力度,奋力推进当前检察机关各项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如“检察工作三位一体”试点改革、公诉案件起诉书说理性改革、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况”开展监督改革等等;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检察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检察官队伍;六是要进一步加大检务保障的力度,要高度重视全市检察机关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强化检务保障,提高科技强检水平,促进全市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当天下午,与会人员一行匆匆吃过工作午餐后,又不畏高温酷暑,驱车数十公里来到夷陵区三峡人家风景区灯影峡宾馆,在这里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裴缜所作的200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主任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在中共宜昌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人民政府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在维护稳定,建设“平安宜昌”上有新思路,在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有新举措,在保障民生,为民司法上有新成效,在狠抓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上有新突破,在以人为本,提升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迈出新步伐,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主任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一定要牢固树立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始终恪守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判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要敏锐观察和及时掌控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形象。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推进人民法院各项改革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优化流程,强化审判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强化奖优罚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独特而不可或缺的作用。三是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改善民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要把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清理积案工作力度,把实现债权作为保障民生的突破口,切实提高执行兑现率;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涉诉涉法来信来访,大力推行速裁审、简便审,减轻群众“诉累”;要继续坚持对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普遍建立司法救助制度,使之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好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和“打赢官司输了钱”等问题。同时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以下三个方面要有新突破:一是在推进审判体制改革、推进和谐诉讼方面要有新突破;二是在受案、审判、执行实现良性循环方面要有新突破;三是在解决基层人民法院空编、缺员、断档,建立法官奖惩约束监督机制,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要有新突破。

会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听取和审议“两院”报告时反映出来的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自身难以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如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空编缺员太多;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和信访处理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全市检察机关科技强检资金投入不够等汇总后向中共宜昌市委提交专题报告,以引起市委的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研究室  马明和  郑  鹏)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