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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10-14 08:50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了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面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南漳县人大常委会把9月定为“代表建议督办月”,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对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办,下决心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代表“无奈满意”的问题。

首先是加强宣传,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督办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的意义和目的、方法和步骤、重点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办理目标、办结时间等在新闻媒体上布,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通过来信和来访的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其次是加强协调,帮助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提建议的人大代表深入重点建议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视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等方式了解办理进度,查找存在问题和困难,研究办法和措施,共商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办法。特别是对于两个以上部门承办一件建议形成相互“踢皮球”的问题,督办组加大了协调力度,使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步调一致抓办理。引导承办单位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精兵强将办,对久拖不决的问题大员上阵亲自办,对条件所限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借助外力、向上争取分步办。三是加强督办,下决心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县人大常委会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作为“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的落脚点,在各承办单位认真开展“三查三看”,即查领导重视的程度,看代表满意的建议是否真正兑现了,做到精益求精;查办理工作的力度,看代表不满意的建议问题出在哪里,做到心中有数;查办理工作的效果,看需要创造条件才能解决的建议是否拿出解决方案,做到不开“空头支票”,使办理工作做到“十有”,即有办理领导小组和专班人员,有办理工作责任制,有奖惩措施,有分办登记,有办理方案,有办理效果,有规范的答复文稿,有领导签署的答复意见,有建议人回复,有办理工作总结。

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跟踪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让承办单位向提建议的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群众代表汇报办理工作情况,让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群众代表对办理工作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逐件表决。对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间里再次向常委会报告,表决仍为不满意等次的要启动问责制,并纳入下一年度重点建议督办范围。(南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刘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