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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议案 人大作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3-06 09:11   [收藏] [打印] [关闭]

2月6日,郧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决议》。这是该县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就城乡规划管理作出决议。

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茶店、青山、原种场代表团的肖大有等11位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提出了“关于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对该议案进行讨论审议时认为,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关系郧县“一江二桥三镇”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主席团成员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该议案也是本次大会表决通过的唯一一件议案。

为确保将议案办理落实到位,本次大会特就此议案作出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决议》。《决议》要求:一是要加快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县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中心村总体规划。二是要理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乡规划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三是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依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与管理,尤其要将“一江二桥三镇”的城区建设规划坚持好,实施好。四是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县政府要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加大财政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持力度,每年至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的监督,定期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法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已专门召开议案交办会,将该议案转交县政府办理落实。县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目前该议案正在办理落实之中。(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维昌)

责任编辑:唐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