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尝试委托社会力量起草法规,以避免部门立法可能出现的“利益倾向”。
首部试行委托起草的《福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是一项涉及面广、事关社会各方利益的立法项目。以往此类法规多由负责法规实施的政府部门起草。但在今年,福州市人大将尝试由专业院校或研究机构来拟订法规草案。目前,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已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委托合同。
(摘自《人民日报》200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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