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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举办学习监督法专题讲座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1-02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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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农历正月初九),荆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结束后,接着举办学习监督法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陈洪波应邀作了题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的辅导报告。市三届人大代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约500人参加了这次专题讲座。
陈洪波说,就调整范围而言,监督法只规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不规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工作。但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产生,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级人大监督本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各级人大代表还要参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例如,参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之前的视察和专题调查研究,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等等。所以,人大代表应该全面地、准确地掌握监督法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
陈洪波在学习监督法的辅导报告中重点讲了8个问题:一是人大监督的性质、主体、对象、内容和目的,二是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三是制定监督法的背景、必要性和意义,四是制定监督法的原则,五是监督法的立法目的、依据和调整范围,六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七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八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关键和基本要领。
(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