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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立法质量评估并征集社会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0-30 08:51   [收藏] [打印] [关闭]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质量评估,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情况及立法质量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质量评估在宁波尚属首次。

此次立法质量评估的具体内容为:对《条例》实施基本情况的总体评价。包括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水平,供水节水工程建设状况,市民对供水服务满意度以及节水管理取得的实际成效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对城市供水节水工程建设,设施管理、保护、使用现状与认识与评价。对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对城市供水特许经营、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价。对节水技术的实际应用状况的评价。对供水企业和用户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约定是否妥当,对各类供水设施的管理主体及其责任约定是否明确,对违反条例规定相应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否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评价。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将本次评估内容在网上公布并及时发出通告,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摘自《浙江人大信息》2007年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