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三制”,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一是公示制——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内容、办理方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在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等宣传媒体公开。二是回访制——对于代表建议,在办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在办中走访代表商讨解决办法、在办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三是通报制——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全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集中通报、重点督办建议分件通报、办理建议单位部门评出好的与差的分别进行表彰或批评并予通报。
(摘自《中国人大》2007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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