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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四个意识” 践行忠诚担当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07 02:16   [收藏] [打印] [关闭]

按照机关党委统一安排,7月10日至14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以增强“四个意识”,克服“四个不足”为主题,召开了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开好这次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组织生活会实效,会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提出具体要求,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会前准备“细”。7月10日,党支部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组织支部党员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意识”的相关论述,学习了蒋超良同志在省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傅德辉同志在省人大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朱毅同志“七一”党课授课提纲,组织学习了廖俊波同志生前先进事迹,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关准备工作做出了周密细致的布置和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党员按照党支部的要求,对照“四个意识”查找自身“四个不足”的问题及表现,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为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了充分的准备。二是征求意见“实”。党支部书记同支部党员逐一谈心,对支部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一征求意见;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更好地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促推办公室业务建设,实现党支部建设全面过硬等情况,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谈心方式“活”。支部结合党员有待产孕妇、有刚生完孩子的家属等实际情况,围绕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在会上集中交流的基础上,引导党员之间敞开心扉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大家出于公心、真心,坦诚相见,谈工作、谈思想、谈廉洁、谈家风,相互之间“拉袖子、提个醒”,让“四个意识”入脑入心,使支部党员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同时,针对个别党员同志个人及家庭实际,采取打电话的方式同党员干部家属谈,了解党员的家庭状况。通过形式多样的谈心交心活动,进一步摸清党员思想状况,了解党员现实诉求,听取党员意见建议,达到了交流思想、沟通工作、增进感情、消除分歧、凝心聚力的目的。四是自我批评“严”。7月14日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个党员紧紧围绕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查找在学习上是否深入?重点查找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有没有“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四个自信”树得牢不牢;查找在思想上“四个意识”是否牢固?重点查找组织观念强不强,能不能做到“四个服从”和“三个正确对待”;查找在纪律上是否做到令行禁止?重点查找纪律作风严不严,是否存在“四风”反弹和违反“六大纪律”等问题;查找在作风上是否真正转变?重点查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够不够,党员身份意识强不强、宗旨意识有无淡化;查找在工作上能力是否提升?重点查找服务发展能力足不足、遇到矛盾和问题敢不敢担当等问题,主动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会议效果“好”。支部党员通过会前学习、谈心交心、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同时,每个党员都表达了有责任、有担当的决心,会议开的严肃认真,达到了提高认识、净化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的效果。

通过这次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内司委办公室党支部坚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争创服务示范机关”主题活动中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策部署,忠诚于党的事业,尽心尽力为党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周五理论学习日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争做合格党员,作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三是严肃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引导支部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强化支部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艰苦朴素,严格支部党员纪律作风建设,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学风、家风。四是忠诚担当、积极作为。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科学立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办公室业务建设,服务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依法履职,做好《湖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论证等服务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选取立法监督项目,做好明年立法监督计划;探索监督新途径,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切实增强《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执法检查实效;坚持专题调研,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做好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情况、《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执行情况等调研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服务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座谈活动,认真开展好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和办理议案工作;密切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坚持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服务委员会召开工作联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