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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1-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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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依法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和数字检察建设,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质效,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