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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好立法联系点工作
秭归县周坪乡被省人大常委会确立为立法联系点,这是对我们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一大鼓舞。我们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成立有关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工作。具体讲,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四个结合”,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要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首先必须要有法可依,这就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可以说,做好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支持和组织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具体实践活动,搭建好一个沟通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平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执政为民、司法为民,树立以人为本立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作为立法联系点,首先要带头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其次要将地方性法规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学法计划之中,让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真正了解掌握地方性法规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增强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第三,要在搞好法制讲座、立法联系人员学法制度的同时,将地方性法规列入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前的法律考试范畴,确保学法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为做好立法联系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二是要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一要改变检查的方式。变过去单纯查找执法部门的问题为既要查执法部门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更要查法律法规执行中需要补充完善的问题的双轨检查机制,为今后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累必要的素材。二要扩大参与执法检查人员的范围。变过去单纯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与检查为吸收部分立法联系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部门、公民参与检查的联合检查机制,让他们在检查中学习,在检查中思考,为立法联系工作打好基础。通过强化检查力度,细化检查措施,既可以使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又可以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积累素材,提供经验,达到两者有机统一,协调推进的目的。
三是要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与视察、调查有机结合起来。人大的任何工作都离不开法,无论视察或调查哪一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贯彻执行某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要注重在视察、调查的过程中了解掌握有关执法方面的信息。一要在视察、调查之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条款、执行主体、适用范围等重点内容,以便在工作中有的放矢,增强工作实效。二要在具体视察、调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重点了解掌握一些法律法规在执行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因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而导致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同时,要注意掌握哪些方面还缺乏法律规范,需要用新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等。三要在视察、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了解到的有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立法联系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对该法修订完善时提出意见建议的参考依据。
四是要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信访工作是人大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是人大了解“一府两院”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近几年到人大申诉上访的涉法案件,特别是行政执法案件越来越多,有些案件涉及到法律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把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与人大常委会日常的信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立法联系工作人员与信访工作人员经常性的互通情况,交流反馈,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可以有效地发现和解决一些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这样,既可以为立法联系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又可以拓宽立法联系工作的途径,使所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向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