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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认真做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施行前的宣传发动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9-21 10:39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于2009年7月31日通过,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期,团省委认真做好法规施行前的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8月13日,团省委联合省人大内司委、法制委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通气会。邀请省内主要媒体及部分中央媒体参加,对法规进行了权威解读,对颁布施行后的宣传落实措施进行了周密安排。借助媒体再次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印制《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单行本。9月8日,团省委联合省人大内司委共同印制法规单行本,发给全省各地各级团干,供大家学习。三是联合教育厅、省少工委共同开展宣教活动。与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发文,年内在全省中、小学师生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并且要求拿出专门的课时进行宣讲、辅导,并统一组织考试。四是筹备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这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中。五是拟召开研讨座谈会。近期将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单位座谈会,就法规相关条款的落实与有关成员单位沟通,明确职责,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保障法规的顺利施行。(孙少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