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3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6 07:12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0年4月29日在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石川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

(一)

1989年春夏之交,我国经历了一场严重的政治风波,我省也出现了政治动乱。国内外敌对势力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面对着这场关系到党、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斗争,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拥护中央的英明决策和省委的正确措施,在制止政治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斗争中,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常委会成员立场是坚定的,旗帜是鲜明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了一致。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排除干扰,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做了许多工作。

去年4月下旬,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武汉开始出现政治动乱,大会决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了大会的决议,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

5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在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的有关指示,坚决拥护英明决策,并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坚决维护安定团结。6月5日,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的果断措施,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为稳定局势,保证改革开放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贡献。6月19日。常委会负责人慰问了守卫长江大桥的武警官兵及制止动乱中英勇负伤的战士。

6月下旬,常委会第8次会议,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反对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重要讲话,作为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全会的各项决定,决心进一步提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自觉性,更加努力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的安定。

回顾这段经历,应当说省人大常委会在这场严重的政治斗争中,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为制止动乱,稳定全省局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捍卫宪法尊严,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了坚决斗争。常委会的全体成员,也受到了极其深刻的教育。

(二)

一年来,常委会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修订、批准了7个地方性法规和两个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

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在行使监督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这项工作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为此,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试行条例。这个条例对监督的范围、形式、程序、处理等方面都做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我省各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自1987年设立主席团常务主席以来,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做了许多工作。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为了使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的工作有章可循,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若干规定。为了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

湖北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人采矿管理办法,自1986年12月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加强我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个管理办法有些条款尚不够完善,常委会根据矿产资源法,对管理办法中的某些条款作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是我省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常委会认为,这个条例反映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体现了该自治县各族人民应享受的各种合法权益和应尽的义务,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予以批准。此外,常委会还决定批准了武汉市人大监督条例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通过了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湖北省各市、州、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我们注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地方性法规草案在提交常委会审议之前,有关专门委员会都广泛征求了各地方、各部门、各方面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同时,抓住法规草案中带有方针性、政策性、普遍性的主要问题,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调查研究。在审议中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对有重大分歧的,不急于付诸表决,以确保地方性法规的质量。

我们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士,对集会游行示威法等12个法律草案进行座谈讨论,并按期上报修改意见。

(三)

一年来,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和改进了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执法大检查,这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常委会在总结1988年执法检查经验的基础上,于1989下半年部署了第二次执法检查。这次主要是检查行政部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有关治理整顿和廉政建设方面的9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为此,常委会组织了8个视察团,到省直机关和地、市、州国家机关进行视察。省人民政府对这次执法检查做了大量的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也认真地作了安排。常委会分别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意见。这次检查由于突出了重点,检查工作比较深入、细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检查推动了治理整顿和廉政建设,加强了对清理公司、税收管理、金融秩序等工作的整顿,司法部门还把检查同贯彻“两高”通知结合起来,更加有效地打击了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各地还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并通过检查建立和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检查对于增强领导机关,特别是行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这次检查看,全省执法情况总的说来是好的。一些地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一些执法人员素质较差。检查中还发现有些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对于视察团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案件,我们已交给各有关部门,并督促认真查处。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视察并听取实施情况的报告,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办法。一年来,我们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对企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技术合同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今年3月,常委会组织了视察组,到14个宜林荒山在60万亩以上的县市,主要就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同时通知省人大代表就地视察,市、州、县人大也组织视察。这次视察,对于我省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绿化湖北,造福后代,起到推动作用。在先行视察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转给了有关部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经制定了一批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已经有法可依了。但是,要使这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做好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今后,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四)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我省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廉政建设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的汇报,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并就一些重大问题作出相应的决定,这是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关于计划、财政、工业、物价、资金、扶贫、外事、宗教、文化、反贪污贿赂、清理整顿公司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审议这些报告时,充分肯定了成绩,提出了一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审议关于反贪污贿赂的工作报告时,大家指出,我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的任务还很重,决不能有任何放松,要加强廉政建设,查处重大案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反贪污贿赂的斗争进行到底。在审议关于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报告时,委员们肯定了所取得的初步成效,指出任务还很艰巨,对进一步搞好清理整顿公司提出了一些尖锐的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表示要积极支持省人民政府把这项工作抓好。部分委员还参加了对清理整顿公司工作的检查,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在审议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和音像市场工作的报告时,大家强调要加强对书报、音像市场的管理,认真做好查禁反动、淫秽书报和录像的工作,结合“除六害”,把“扫黄”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净化社会环境。

每年8、9月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实行计划监督和预算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1989年8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 1至7月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时,委员们指出:我省面临的经济形势还很严峻,务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促使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要加强对农业的领导,保证有关农业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力争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有个好收成。要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发挥国营大中型企业骨干作用,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市场管理,安排好人民群众生活。同时,还要提倡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去年12月,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提出了关于调整1989年计划部分指标的报告。常委会对这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依法作出了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的决定。

一年来,常委会还依法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

一年来,常委会努力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加强了同省人大代表的联系,代表工作正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前进。

人民代表在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这是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按照代表工作条例认真办理议案和建议,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方面。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95件,除90件改为建议处理以外,有5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现都已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这5件都是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其中制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工作规定的两件议案和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的议案,已经常委会通过。关于制定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两件议案正在研究。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93件。这些建议已经办理完毕,并已答复代表。为了改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办公厅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于去年5月联合召开了全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会议。会上传达贯彻了全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总结了办理经验,研究了改进措施。这次会议把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大大推进了一步。许多承办单位加强领导,坚持专人负责,督促检查,重点走访,注重实效,使办理质量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代表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比例达到40%左右,比去年提高了约10%。

按照代表工作条例的规定,常委会在协助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等方面,还做了一些工作。各地建立的省人大代表小组已有112个。许多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联系原选举单位,宣传宪法、法律、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了加强常委会同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注意在视察和调查时邀请代表参加,组织代表座谈,有的还走访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联系面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仅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16人,一年来联系的省人大代表就达300余人次。代表工作委员会根据代表的建议创办了湖北人大代表报,报道代表参政议政的活动情况,介绍代表活动经验,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了代表们的欢迎和支持。代表工作委员会还在一些市县建立了工作联系点,印发了代表通讯录和代表工作资料,建立了联系代表登记制度,并于去年11月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工作。常委会办公厅还就省人大代表的选举、补选和罢免的具体工作制定了必要的制度。

在同市、州、县人大联系方面,常委会继续坚持了邀请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入列席常委会会议。去年,又办了一期有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的人大工作研讨班,同时解答了各地人大提出的有关人大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各地区人大联络处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

(六)

一年来,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有了加强。

加强政治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斗争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学习了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这对于大家认清形势,明辨是非,提高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起到了重要作用。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又及时学习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精神。大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过去,思考未来,更加坚定了坚持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决心。常委会组成人员还集中学习了有关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知识。

加强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在协助常委会履行职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我省立法程序,法制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地方性法规的拟订和审议过程中,做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汇集资料等工作,为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作了一系列准备。民族委员会在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同时,就着手协助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起草自治条例。各专门委员会在协助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方面,积极开展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本次大会前夕,财经委员会曾就我省计划和预算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听取了省计委和省财政厅的汇报,主要就今年的计划和预算安排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这对于督促和支持人民政府编制好计划和预算,为大会审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的报告,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教科文卫委员会针对我省文物管理中的问题,多次与省人民政府负责人研究,并同有关的省人大代表一道督促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采取了建立文物安全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文物安全整改方案,打击盗窃破坏文物的犯罪分子等措施,使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有了明显的改进和加强。民族、财经、教科文卫三个委员会在有关地、市、县的配合下,召开了有关委员会工作的座谈会,分别就贯彻各省、市、自治区人大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加强人大的计划监督和预算监督、抓紧教育科技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法制委员会主持召集了中南六省区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交流了法制工作经验。各专门委员会还制定了各自的工作规则,使各项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所提高。

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是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年来,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我省经济建设及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深入一些市、县和工厂、农村、学校、商店等基层单位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他们的要求。这对于常委会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决策水平,开展监督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法制委员会于去年9月曾组织视察团,到80多个基层劳改劳教单位进行了为期10天的视察,实地察看了300多个监舍。视察团充分肯定了两劳工作的成绩和广大干警的奉献精神,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转有关部门处理。这次视察,对于促进我省劳改劳教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过去一年中,多次深入各地,就清理整顿公司、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整顿流通秩序以及扶贫扶苏、工农业生产等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民族委员会还就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进行了调查工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任务相比较,差距还很大。紧紧围绕我省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进行立法还很不够;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都存在着不够有力的问题;在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关于地方人大工作还需要从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上继续努力探索;同市、州、县人大的联系还不够密切。

各位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从根本上保证了全体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努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人大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1、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

中国共产党是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要坚持党的领导,在省委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总结地方人大建立以来,特别是常委会建立十周年来的工作经验,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当前,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它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是常委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要紧密围绕稳定大局来部署和安排我们的工作。要通过履行职责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今年是我省治理整顿关键的一年,搞好治理整顿对于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要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支持、监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权力,富有成效地做好工作,实现治理整顿的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就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出谋献策,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把我省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特别要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同时,要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律意识,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而努力。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为了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全社会的安定,保障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省人大常委会来说,首先要把地方立法工作做好。要抓紧制定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保护公民举报条例,要抓紧制定林业管理条例、渔业管理实施办法、水法实施办法,以及文化市场、青少年教育管理等法规。同时,对已制定的法规进行清理,对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进行修订。在我们国家生活的各种监督中,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加强法律监督。要加强对宪法和各项法律的宣传,进一步抓好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要使宪法和法律真正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依靠人民群众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施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继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司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要有重点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重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要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对于违宪违法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一抓到底。常委会还要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以及惩治腐败、廉政建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监督。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

宪法规定,我们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在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活动中,集中地体现为集体负责的合议制。这就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常委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一制度。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同时,还要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表决,决定问题。

近几年,我们曾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工作方面的法规。如:议事规则、监督条例、立法程序、代表工作条例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这些,对于人大工作的开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要坚持执行这些法规,同时还要继续完善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常委会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因此,常委会必须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监督,加强同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继续坚持以往一些行之有效的同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办法,积极疏通和拓宽联系渠道。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加强代表工作特别是省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同省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要通过密切同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听取批评、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常委会还要加强地区人大联络处的工作,密切同市、州、县人大的联系,继续办好人大工作研讨班,积极筹备召开研讨人大工作的会议。

5、加强指导,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目前,武汉市所属各区县乡镇的选举工作已经完成,黄石市所属各区县乡镇的选举工作正在进行,多数县市的选举工作将于下半年全面铺开。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我省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搞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决议,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总结过去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精心做好工作。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重视提高代表素质,认真建设好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积极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代表的构成要充分体现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提高决策水平,不能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称号予以照顾安排。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选举成果,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干部的法制观念,克服短期行为,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选出后,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对选举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选举的认识,认真负责地参加选举。总之,要努力保证本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各位代表:

今年是历史跨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第一个年头。现在,全国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我们的国家正在坚定地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我们要按照宪法和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让我们同全省各族人民一道,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我省“在中部崛起”,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更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