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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湖北省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1993年5月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5次会议通过)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肖全涛
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陈水文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数,199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为9413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6%,超收50068万元;地方财政支出810136万元,为预算的108.9%,超支66270万元。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为1026917万元(包括地方预算收入、体制返还收入、体制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总支出为1059939万元(包括地方预算支出、按体制上解中央支出和向中央作贡献部分),收支相抵,当年赤字为33022万元,比年初预算缩小15073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全省财税部门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克服多种减收增支的困难,超额完成了全年财政税收任务,使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1.3%,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992年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其原因除了某些减收增支的客观因素外,也存在着监督管理不力,控制不严,收入流失,铺张浪费等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总收入1089609万元,总支出为1124609万元,收支相抵,缺口为35000万元。上述总收支已按照编制复式预算的要求,分别编入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经过分析,认为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既考虑了国民经济增长将促进财政收入增加的因素,也考虑了支持重点建设投入、支持农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等增支的因素。收入和支出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同国民经济的发展是相适应的,符合我省“八五”计划所确定的方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3财政预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陈水文所作的《关于湖北省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计划预审查委员会赞同省人民政府为实现1993年财政预算而提出的措施,同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要充分利用财政、税收杠杆的作用,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认真贯彻《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增加财政收入。要大力宣传贯彻《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税法,严格依法强化各种税费的征收与管理。对偷税漏税骗税抗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要将一切依法应当收上来的收入都收上来,力争超额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以弥补收支缺口。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培养开辟新兴财源。
要拓宽筹资渠道,努力增加农业投入,积极支持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农业逐步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转化。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各级财政对粮食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要积极扶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要在落实各项扶持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的同时,大力开辟新兴财源。当前,要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加快财税改革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瓶颈产业的投入,积极扶持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促使我省国民经济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要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切实加强预算管理。1993年度的财政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狠抓落实,严格执行;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擅自开减收增支的口子;预算在执行中,如需作部分变更,应依法事先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继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励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要加强法律监督、财税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狠刹铺张浪费、挥霍公款之风,从严查处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制止各种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省人民政府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减少赤字,力争做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