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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
──1993年4月30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上
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 回良玉
主席团各位同志:
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就是依法选举产生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遵照《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做好1993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委在较大范围民主推荐、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认真进行考察、又经中央组织部干部考察组进一步考察的基础上,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知名人士充分协商,向大会主席团提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政府正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其中属于中央管理的职务,已报经中央同意。现在,我受省委的委托,就建议名单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这次换届人事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四大和八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之后召开的。党中央对这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非常重视,去年先后下发了三个文件,并召开了有关会议,对换届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中央对这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总的要求是,要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那些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大胆地选拔上来。通过换届,进一步把各级领导班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勇于改革,团结协调,廉洁务实,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领导集体,为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更快更好地把国民经济推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中央对这次省级人大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具体问题也作了原则规定,主要有:
(1)领导职数。省级人大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6至8名;省级政府领导职数为6至7人,经济发达和大城市比较多的省可增加1至2名,为有利于党委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可以适当增加;根据工作需要,人大主任可以由党委主要领导兼任。
(2)年龄界限。省人大主任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岁,超过68周岁的,一般不再继续提名,新提名人选中属于提拔的,一般不超过65岁;人大副主任中的党员干部,任职年龄界限为65岁,超过63周岁的一般不再继续提名,新提拔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省人大班中要有55左右的干部;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任职年龄界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但党员常委最高任职年龄界限不超过65岁。省政府副职年龄在58以上的,一般不再继续提名,班子中50岁以下的干部一般要有2人,其中45岁左右的至少有1人。省人大班子中的党外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可按比党员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高5岁掌握,其中担任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中央和省级负责人以及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工作需要的,可不受任职年龄界限的限制。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3以上的一般不再继续提名,提拔任职的一般不超过60岁。
(3)党内外比例。省人大副主任中要有党外干部;省级政府班子中,要配备党外副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中共党员不多于70%,非中共党员不少于30%。
(4)推荐办法。中央规定,地方党委在向国家机关推荐干部时,可以差额推荐,也可以等额推荐。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采取合适的推荐办法。
根据中央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省委提出了这次换届人事安排的原则意见,主要有:(1)提出人事安排方案,要坚持公道正派、任人为贤、五湖四海,按中央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事。要树立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的思想,注意德才的全面性和实践性,既坚持标准,又不求全责备,努力把勇于改革、熟悉经济、政绩突出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使省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在推荐人选时,既要考虑班子成员的个体素质,又要注意完善班子的整体结构。特别是省政府政务比较繁重,在副职的选配上应能满足政府工作分工需要,配起套来。要积极大胆地选拔年轻干部,还要注意选拔妇女干部。(3)在人事安排方案的酝酿协商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研究确定人事安排方案时,要注意吸收民主推荐、协商和各方面反映的意见。(4)为了推进领导班子的年轻化,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年龄界限以及青年干部在班子中的比例要求。省七届人大常委年满63周岁的(以换届当月为界,其中非党干部一般按68岁掌握),体弱多病、基本上不能参加常委会工作或基本上不出席人大会议的,代表性明显减弱的,已经离退休的,以及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提名的,换届时均不再继续提名;新提名的人选,党员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非党干部一般不超过67周岁,其中长期同我党合作的党外高层代表人物,其年龄界限还可适当放宽。(5)按照人大常委会作为工作班子的要求,提名人选不能单纯考虑安排照顾,要有计划地挑选一些年龄在55岁左右的厅局长或地市州党政领导干部担任省人大常委,逐步改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6)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方针,综合考虑几套班子,在换届人事安排中充分体现多党合作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提名应注意兼顾各个方面,使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关于建议名单产生的过程
我省这次省人大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从去年10月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同时,省委还成立了省人大、政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换届人事安排的组织、综合、协调工作。去年11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地市州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会议,就这次换届人事安排的指导思想、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在换届人事安排的各个环节上,省委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开始制订换届工作方案时,省委就召集有关方面共同研究,征求意见。今年初,省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民主推荐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的通知》,全省共有8256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这次民主推荐,为这次换届人事安排提供了大量可供选择的人选。春节后,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就这次换届人事安排分别征求了担任过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部分老同志和现任省级领导干部的意见。与此同时,受省委的委托,省委统战部负责同志就省人大、政协领导成员中非党人选的协商提名,分别征求了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正副主委和无党派知名人士的意见。
在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先后召开5次书记办公会和5次有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列席的常委会,对这次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成员和“两长”人选的提名名额、提名原则和程序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具体人选反复进行了酝酿。按照中央提出的原则和规定,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形成了一个初步酝酿名单,并于3月初赴京向中央组织部作了汇报。
中央组织部在听取省委关于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后,派干部考察组来我省,直接听取了对这次省人大、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的意见,对其中新提名的人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考察。考察组回北京前与省委交换了意见。在此基础上,省委常委研究提出并正式向中央上报了我省省人大、省政协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4月22日,中央下达了批复通知,同意省委上报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并要求按照这个方案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接中央通告后,省委常委及时向省顾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通报了情况,向省委五届十次全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召开了有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民主协商会,就人事安排方案进一步听取意见,进行民主协商。
总之,这次省人大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是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反复权衡了各个方面的情况后提出来的,是极其慎重的。
三、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
1、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
《地方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十五人至六十五人,人口特多的省不超过八十五人。”按照上述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职数的规定,建议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定为71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8人,秘书长1人,常委61人,建议名单提出了主任候选人1名,副主任候选人9名(含差额1名),秘书长候选人1名,常委候选人63名(含差额7名),常委名额暂空缺5名,待以后补选。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委推荐省委书记关广富同志(满族)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兼任)。
推荐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9人中,省委常委转任的1人(郑云飞),继续提名的5人,他们是(按姓氏笔划为序,下同)王之卓(无党派)、王汉章、肖全涛、梁淑芬(女)、谢培栋;新提名的3人,他们是林金铭(民盟)、徐林茂、徐晓春。在主任、副主任候选人10人中,中共党员8人,党外干部2人;女干部1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人;平均年龄63岁。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候选人刘学伦为新提名人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63人中,继续提名的8人,新提名的55人;中共党员41人,占65%,党外干部22人,占35%;女干部8人;少数民族干部5人。
2、省政府正副省长人选
省政府领导职数,考虑到三峡工程即将上马,我省移民和为三峡工程配套服务的任务较为繁重,需有1名副省长分管这方面的工作,经请示中央同意,拟增设副省长1名。所以拟向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省长候选人1名,副省长候选人8名(含差额1名)。
根据中央的安排,省委推荐省委副书记、代理省长贾志杰同志为省长候选人;
推荐的副省长候选人8人中,继续提名的2人,他们是李大强、韩南鹏(党外)同志;中央决定交流来我省工作的1人,就是原海南省副省长孟庆平同志;新提名的5人,他们是王生铁、苏晓云(土家族)、张洪祥、陈水文、赵宝江同志。省长、副省长候选人共9人中,党外干部1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9人;年龄在50岁以下的(含50岁的)有3人,其中45岁以下的有1人,平均年龄52岁。
3、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省委推荐的两位候选人均为继续提名,并已分别征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同意。
省委认为,上述人事安排方案,从总体格局到具体人选,都较好地体现了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符合中央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
第一,方案中省人大和省政府班子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加强,班子的整体结构进一步完善、合理。班子的职数都按照中央规定配齐。人大班子中,既保留了一些有一定资望、熟悉人大工作的老同志,也充实了一些较年轻、适合做这方面工作的新同志,增强了班子的活力,保持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班子成员人选在年龄上基本形成了梯次结构。文化结构相应改善,省人大正副职人选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70%,省政府领导成员人选的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在班子中的比例达到了中央的要求,少数民族干部也有一定的人数。
第二,方案中提出的领导成员人选,个体素质都比较好,不论是继续提名的、转任的,还是新提名的人选,都是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勇于改革,开拓进取,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其中新提名的人选,都是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从意见比较集中的人选中精心遴选出来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他们都分别在地市州或省直部门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多年,并且经过了基层多级台阶的锻炼,有较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对我省的情况比较熟悉。这些同志到省级领导岗位,能够较快地进入角色,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这个方案充分考虑了实际工作需要,突出了团结、实务、高效和组成工作班子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不仅班子成员作了必要调整,常委的构成也有较大改善,新进一些年龄在60左右的同志,同时充实了一批熟悉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工作的同志。省政府班子成员人选中,熟悉工业、农业、财贸、文教卫生、城市建设、综合等方面工作的,都有一定人选,群体结构比较合理,互补性强,有利于班子成员的分工和整体功能的发挥。
第四,这个方案体现了五湖四海,考虑了方方面面,有利于从组织上保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提名的班子成员人选中,既有本省产生的,也有中央决定交流来我省工作的;既有从地、市、州选拔的,也有从省直部门产生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这次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中,省委发现了不少表现突出的领导人才;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潮中,我省涌现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但是在配备班子时,不仅要考虑干部个人的德才条件,还要考虑班子的整体功能、分工的需要、各种结构的要求和职数的限制等多种因素,因而不可能把所有优秀的同志都选拔上来。省委也将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各方面优秀人才的作用。
主席团各位同志,以上说明,连同候选人建议名单请一并酝酿讨论,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建议形成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提请全体代表酝酿。
省委认为,搞好这次换届选举是关系到加快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一件大事。关键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省委希望全体代表反复酝酿,正确行使民主权力,选出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满意的人选。相信各位代表一定能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履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力,使这次换届选举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