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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1997年2月2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祖炎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童道友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会前就预算执行情况作了专题调研,并对报告进行了初审。在此基础上,又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数,1996年全省财政收入2161463万元(电报数,下同),为预算的105.33%,超收109463万元;地方财政支出1665758万元,为预算的106.76%,超支105532万元。全省财政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为2183785万元,资金运用为217985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931万元。
199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收入完成227342万元,为预算的101.14%,超收2569万元,经常性收入为134338万元,比上年增长9.5%;地方财政支出275964万元,为预算的100.87%,超支2385万元,其中,农业支出43419万元,比上年增加3803万元,增长9.6%,比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9.5%高零点一个百分点;教育支出30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899万元,增长14.8%,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五点三个百分点;科学支出8820万元,比上年增加2582万元,增长41.4%,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三十一点九个百分点,弥补了1995年科学支出增长低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缺口。1996年省本级财政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为397713万元,资金运用为39752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4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6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通过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广大财税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大灾之年超额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做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在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尚能突出重点,保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农业、教育、科学等项支出,保证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支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成绩是显著的。但也应该看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差,亏损扩大;部分县市财政困难,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税收征管不严,偷税、漏税现象仍然存在,对此,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7年全省预算草案:财政收入244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财政支出183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1%。预算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为2466322万元,资金运用为246224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076万元。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7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收入为258547万元,比上年增加31205万元,增长13.7%,经常性收入为147383万元,比上年增长9.7%;地方支出305779万元,比上年增加29815万元,增长10.8%。预算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为430918万元,资金运用为43044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74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7年全省总预算草案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实事求是的,体现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积极支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从严控制支出的同时,依法重点保证了农业、教育、科学等支出。其中,省级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和科学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9.8%、20.9%和10.1%,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达到了《农业法》、《教育法》、《科技进步法》的有关规定。为此,财经委员会建议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湖北省1997年本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童道友所作的《关于湖北省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时,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编制好本级预算,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三、财经委员会赞同省人民政府为实现1997年预算提出的各项措施,同时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地方财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要狠抓效益财政建设,把发展经济与开辟财源结合起来,稳固农业基础财源,壮大工业骨干财源,加大对贫困山区财源建设的力度,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开发新的财源增长点。要下大力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企业成本管理、财务管理,狠抓以销售促生产,增效益,不断壮大地方财力。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力争达到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增收目标,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2、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控制财政支出。要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集中有限财力,保证正常的工资性支出和农业、教育、科学、扶贫等重点支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支出。
3、大力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要围绕财政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整顿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要加强对专项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内外综合财力的作用。
4、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约束。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预算法》和《湖北省实施〈预算法〉办法》,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开减收增支的口子;预算超收部分,必须作当年支出安排的,应在下一年度本级人代会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必须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