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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997年2月17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童道友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出湖北省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一、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湖北精神”,塑造“团结开拓、服务兴财”的湖北财政形象,围绕建立效益财政、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这个中心,深化财税改革,加强收入征管、支出控管、预算外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超额完成了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全省财政工作四年迈出四大步,财政收入1993年突破百亿元,1996年又突破二百亿元,比1992年的94亿元翻了一番多,四年年均增收超30亿元、增幅超20%,实现了“九五”计划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的工作目标。
199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161463万元(电报数,下同),为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收入任务的105.33%,超收109463万元,比上年增长19.68%。按分税制口径: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17665万元,为预算的98.84%,短收10785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地方收入完成1243798万元,为预算的110.7%,超收120248万元,比上年增长24.77%。
1996年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665758万元,为预算的106.76%,超支105532万元,比上年增长14.31%。其中:农业、教育、科学等政策性支出均达到或超过了《农业法》、《教育法》、《科技进步法》规定的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他各项支出都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1996年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931万元。
199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省级收入完成227342万元,为预算的101.14%,超收2569万元,比上年增长13.2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5883万元,为预算的97.29%,短收2671万元,比上年增长12.76%;地方收入完成131459万元,为预算的104.15%,超收5240万元,比上年增长13.62%。
省级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75964万元,为预算的100.87%,超支2385万元,比上年增长9.41%。主要政策性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农业支出43419万元,为预算的103.88%,比上年增长9.6%,达到了《农业法》规定的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幅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
2、教育支出30178万元,为预算的100.67%,比上年增长14.84%,超过了《教育法》规定的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要求。
3、科学支出882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1.39%,超过了《科技进步法》规定的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
4、卫生事业费支出17931万元,为预算的105.23%,比上年增长11.28%。
其他各项支出都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4万元。
目前,全省各级正在清理财政收支,办理决算,数字如有变化,再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省主要是做到了“六坚持、六促进”:
(一)坚持效益财政,促进财源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效益财政的要求,狠抓效益财源建设。一是确立新的理财思路。初步树立了“经济发展看效益、效益提高看税利、税利增长看入库、入库增加看平衡”的理财思想,确立了巩固基础财源、壮大骨干财源、开辟新兴财源的财源建设思路。通过层层鉴订《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调动了各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二是认真执行《农业法》,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稳固农业基础财源。全面落实了中央和省关于农业投入的各项政策,增加了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和农村财源建设的投入。除增加财政预算支农支出外,省级财政还投放支农周转金达3.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农业的稳定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仅省本级当年新增外贸周转金5000万元,支持了外贸企业的发展。四是支持国有企业“三改一加强”,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和促产增效工作。制定了《湖北省“九五”时期国有工业企业财源建设规划》,省财政对国有工业企业已累计投放财政周转金12.8亿元,壮大了国有企业骨干财源。完善企业扭亏增盈责任制,开展财务检查,加强财会监督。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资本结构改革试点,支持企业实行股份制、兼并、出售、破产、集团化等经营方式和增资减债。对国有商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双线运行改革,加强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落实财政补贴,保证粮价的稳定,保护粮农的积极性。在处理粮食财务挂帐资金缺口大、困难多的情况下,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千方百计挖潜开源,筹措资金,圆满完成了中央下达我省10.2亿元的处理粮食财务挂帐任务。
(二)坚持财税改革,促进理顺分配关系
调动各级理财积极性的关键是理顺分配关系,要理顺分配关系,必须深化财税改革。全省财政部门继续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方针,着重抓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调整完善财政体制,调动各地理财积极性,增强县市发展后劲。按照“公平竞争、照顾困难”原则和“稳住省级、增强县级、壮大乡级”的思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财政推出了“两步改革措施”:第一步是实行省对各地优惠分税制体制,把分税制体制中央给地方的好处全部留给各地,实行超收与上缴不挂钩的政策,地方超收越多得到的财力也越多,省财政不集中、不截留,这种体制优于全国其他省份;第二步是实行了“两个取消”,再让利于县市。面对特大的洪涝灾害,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多,保收支平衡难度大的严峻形势,为了照顾各地灾后困难,再壮县市后劲,省财政在1993年减少亿元县结算上交、减少体制上交的基础上,又取消财源建设按5%比例结算上交、取消老体制递增5%上交。这两步迈得扎实,来之不易,虽削弱了省级财力,但换来了县级活力,这既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地市县的关怀,又充分调动了各地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初步统计,到1996年底,全省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县市的数量由1993年的9个增加到1996年的36个,占全省县市总数的53%。同时,继续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和特困县的扶持,去年省财政对12个特困县除各种专项给予倾斜外,又给每县新增200万元周转金,扶持效益财源建设。二是完善了税收制度。清理了一些行业和产品的增值税、所得税等过渡性的优惠政策,开展了对到期的减免税恢复征税工作。三是推进了财政周转金管理制度改革。省财政按省政府关于集中统一管理财政周转金的要求,在全面清理省级财政周转金的基础上,制定了周转金借、用、还新的办法,实施了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计划、统一制度和统一管理的措施,坚持一手抓投放一手抓回收,多法并举,基本完成了全年省级财政周转金的回收任务。四是继续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全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决定,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整顿财经秩序、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相结合,取得新的成效。到去年底,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达73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增长92.1%,其中省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达19.2亿元,比上年增长1.3倍。全省已有85%以上的县市实行了综合财政预算,地市州一级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的面已达65%。五是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及其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积极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
(三)坚持依法征收,促进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全省财税部门坚决服从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收入意识,坚持依法征收,加大各项收入的征管力度,大力组织收入,突出了“四抓”:一是抓任务。省财税部门在层层分解落实年初收入任务的基础上,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了分地区、分行业的收入目标任务,坚持做到执行政策不越轨,依法征税不过头。二是抓关键。根据收入进度,对收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欠税大户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特别是狠抓农业税收执行情况检查,促进依法征税,制止个别地方按田亩、按人口分摊农业税收的现象。三是抓调度。各地按月召开收入进度协调会,不断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问题,财税银企协同作战,确保财政收入按时入库。四是抓奖惩。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进度责任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逐月检查,奖惩兑现。省政府制定了全省财政收入超收奖励办法,调动了各地各部门增收的积极性。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财税部门关于收入进度的情况汇报,研究增收措施,亲自协调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出色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坚持服从大局,促进财政支出规范管理
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继续坚持“收、保、压、抵、顶、节”的六字方针,调整支出结构,强化支出控管,压缩一般性专项,确保农业、教育、科学、卫生等重点支出和正常的工资支出的资金需要。一是抓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省人大通过了贯彻执行《预算法》实施办法,省政府制定了控制省级财政新增支出、省级预备费和省级会议费管理等办法,各级政府都相应地制定了加强支出控管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强化了预算约束。二是抓检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开展了重点支出项目使用效益情况检查,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加强资金审批程序管理。三是抓重点。坚持将兑现干部教师的工资作为保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在预算支出上优先安排、足额拨付,并按《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逐月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有些地方还建立了工资发放准备金,基本保证了全省工资兑现。四是抓创收。推广文化系统以文补文、农业厅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经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合理创收,实施单位收支统管、以收抵支,节约财政支出。
(五)坚持依法治产,促进国有资产管理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政府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996年首次完成了5.3万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编报工作,基本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和运营状况。按国务院192号令要求,开展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年检工作,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也进行了产权登记。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授权经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有力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
(六)坚持两手抓,促进财政精神文明建设
全省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着力建设一支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贡献的过得硬的财政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制度,根据工作特点,提出了塑造“团结开拓、服务兴财”湖北财政形象,制定财政机关服务规范和文明用语,建立了财政内部岗位责任制和量化考核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狠抓勤政廉政和思想作风建设,在健全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开展“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增效益”的争先创优竞赛以及财政系统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全省财政系统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已达84%,其中省级文明单位35个。各级财政部门还结合同级财政审计,集中开展了查纠整改活动,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1996年虽然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但也应该看到,经济结构还不合理,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好,经济效益下滑,欠税较多,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增长,某些支出项目存在浪费现象,财经纪律松弛,预算外资金管理任务仍很艰巨,税收征管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财税改革,健全财政职能,强化财税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1997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实施效益财政,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效益财政措施,支持经济发展;健全财政职能,实施综合财政预算;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强化收入征管,坚持量入为出,严控财政支出,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当年收支平衡,进一步消化历年赤字。
现在提请审议的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是:全省财政收入安排244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力争增长1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安排1057935万元,比上年增长15.29%;地方收入安排1384065万元,比上年增长11.28%。
1997年全省地方财政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183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农业、教育、科学等政策性支出分别达到了《农业法》、《教育法》、《科技进步法》规定的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全省1997年预算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24663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总收入2442000万元,中央体制补助14322万元,中央结算补助10000万元;资金运用2462246万元,其中,当年地方支出1834000万元,体制上交283489万元,上交中央下划收入63073万元,各项结算上交281684万元。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当年平衡,略有结余。
以上预算草案是代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下面报告1997年省级预算草案:
1997年省本级资金来源430918万元。其中:省本级当年收入258547万元;中央体制补助14322万元;地市县体制上交148049万元;中央结算补助10000万元。
1997年省本级资金运用430444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05779万元;上交中央下划收入53388万元;各项结算上交29967万元;对地市县分税制结算返还20310万元;对地市县体制补助21000万元。
1997年省本级收支相抵,当年平衡,略有结余。
在上述预算支出安排中,重点保证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农业、教育、科学、卫生等支出和正常的工资性支出。其中:农业支出安排47674万元,比上年增长9.8%;教育支出安排3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95%;科学支出安排97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11%,分别达到了《农业法》、《教育法》、《科技进步法》规定的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费安排20053万元,比上年增长11.83%,高于省本级总支出增长幅度。
三、稳中求进,团结拼搏,全面完成1997年财政预算任务
今年是我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十五大召开,香港回归祖国,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实现大江截流,必将给湖北的财政经济发展带来大好机遇。做好1997年的财政工作,圆满完成预算收支任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既是保全省吃饭和稳定的需要,也是保发展的需要,事关全局。全省财政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高五超”目标,认真抓紧规划、组织和落实,努力实现“三超二保一创”目标:“三超”即全省财政总收入超244亿元;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超100亿元;处理粮食财务挂帐超10亿元。“二保”即一保工资、农业、教育、科学、卫生等重点支出资金的需要。二保全省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一创”即创建全省文明财政系统。为此,今年要按建立效益财政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效益财政建设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今年要深入研究和全面实施效益财政,统筹运用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和促进全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源结构,大力发展市场需求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科技含量多、收益见效快的产品。抓住全省启动五大市场的机遇,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发展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各项政策决定,加大财政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增强困难县“造血”功能。今年要再增加财政拨款1000万元,增加财政扶贫周转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开发。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抓好第二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武汉等5个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加大国有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合理引导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向结构调整要效益。深入开展学邯钢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以财务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主要考核企业亏损额占实现利税的比重,考核上交利税占实现利税比重。严格执行政策,广辟资金渠道,确保完成处理粮食财务挂帐任务。继续盘活用好财政周转金,提高周转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深化财税改革力度,促进提高理财水平
巩固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成果,完善以奖代补措施,形成壮财源、增收入、促平衡的激励约束机制,力争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相适应。改进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和法人支付与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认真抓好荆州、孝感、通城等地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再就业工程。继续完善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三)加大增收节支力度,促进建立稳固的财政平衡机制
建立稳固的财政平衡机制,既是振兴财政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建立效益财政的重要标志。为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1998年全省财政无赤字的奋斗目标,各地要认真执行《预算法》,坚决落实《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拓宽收入渠道,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从年初开始要牢牢抓住收入不放松,保计划、保进度、保任务。坚持依法治税,开展税源普查和财务检查,强化税收征管。采取以票控税、税款直达、建立专户等多种手段清缴欠税,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继续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保重点,压一般。各地都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各地在安排支出时,要确保农业、教育、科学、卫生等有法律规定的重点支出和工资支出的需要,其他支出基本维持1996年的水平,有的还要适当压缩。一是改革行政经费预算分配制度,完善零基预算,认真执行控制省级新增支出、省级预备费和省级会议费管理等办法,切实精简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非开不可的会议也要缩短会期、压缩规模,改革会议费补助办法,力争会议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缩10%。严格控制用公款公物操办各种庆典活动以及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二是从严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和出国考察开支。以县市为单位,凡超过社会集团消费控制指标的,均不得审批购买专控商品;小汽车的数量和档次要严格按规定配备。凡未扭亏的企业均不得购置小汽车和高档消费品。严格控制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严禁假借培训之名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三是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四是按机构改革后的定员情况,严格核定个人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完善零基预算。五是坚决执行统一的工资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标准,预算安排要打足,发放工资要及时,积极建立工资发放准备金。六是加强预算内及单位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重点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大预算外资金规范化管理力度,促进全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加强预算外资金规范化管理,是理顺财经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坚决推进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加强预算外资金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各种基金和收费的清理,坚决取消未经批准的基金和收费项目,坚决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完善全省83项行政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的管理工作,从整体上运用好预算内外综合财力,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五)加大财税监管力度,促进财经秩序好转
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都要求今年要真正把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提到重要位置。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大力整顿财经秩序。进一步完善“两则、两制”,加强企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督,对企业消费性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企业往来、购销活动以及资产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收入要全部入帐,支出要有预算,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预算法》、《会计法》和税法等法令的执法大检查。加快财政立法步伐,加强税政管理,健全财政法制。认真规划和组织好“三五”普法,加强财税法制宣传,促进依法理财。
(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促进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新体系
巩固国有单位清产核资成果,全面开展全省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全省国有资产规模和结构状况。在继续抓好国有资产存量编报、产权界定与登记、资产评估、产权纠纷调处等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同时,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中介性经营机构,培植企业集团公司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国有资本实行产权经营。大力开展国有资产重组与调剂、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监管与产权收益监缴工作,推进国有资产重组,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区分行政性、资源性、经营性国有资产,制定相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试行国有资产营运预警监控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原则,积极探索并建立有本省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新体系。
(七)加大思想作风建设力度,促进创建全省文明财政系统
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坚决贯彻中纪委八次全会和全省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把廉政建设同财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切实抓出成效来。要进一步弘扬湖北精神,塑造“团结开拓、服务兴财”的财政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党和人民信得过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1997年是我国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也是实施“九五”计划关键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坚信,只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依靠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依靠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继续发扬同舟共济、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光荣传统,紧中求活、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抢抓机遇,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一定能够以出色的成绩迎接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