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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