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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1999年2月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崇文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童道友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会前,财经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初审。2月1日,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数,199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901808万元(电报数,下同),为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3.4%;全省地方财政支出2206095万元,
为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11.1%。全省财政收入减去体制上交和上划中央收入增量后,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199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收入完成311408万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14.5%。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85654万元,为预算的100.1%;地方支出完成354230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1%。其中,农业、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均完成了预算,并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1998年省本级财政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为483779万元,资金运用为48374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略有结余。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8年在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市场疲软的严峻形势下,全省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在有限财力内,重点支持和满足了抗洪救灾、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经费、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等资金需要,在促进深化改革、社会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作出了贡献。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成绩来之不易。但也应看到,预算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结构不够合理,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偏低,可用财力有限,财政供给范围过大;财税监管力度不够,收入流失现象仍然存在,违反财税纪律甚至违法问题仍有发生等,对此,建议省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9年全省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收入325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支出2460000万元,增长11.5%。全省财政收入减去体制上交和上划中央收入增量后,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收入为314000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2%,其中,地方收入177500万元,增长15%;省本级财政支出为38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农业支出58000万元,增长7%;教育支出53600万元,增长18.2%;科技支出13020万元,增长7%,均超过省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6.9%的幅度,符合有关法律要求。省本级预算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为520815万元,资金运用为52075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略有结余。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9年全省总预算草案和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正确,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本省的实际,预算安排是积极的。但要完成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2%的目标,制约因素较多,难度较大,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落实。财经委员会建议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99年省本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童道友所作的《关于湖北省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赞同省人民政府为实现1999年预算提出的各项措施,同时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确保财政预算收入的完成和收入增长质量的提高。经济决定财政,只有经济的稳定发展才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坚实基础,为此,各级政府尤其是财政部门要继续落实国家各项财政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增收;要按国家要求,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积极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经济的科技含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切实增加可用财力。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约束,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出发,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用有限财力确保农业、教育、科技和国家机关正常经费等重点支出,逐步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项目的保障程度。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要依法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经常性检查,切实保证资金使用收到好的效果。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税法宣传,强化依法征税意识和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把该收的税足额及时收上来。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随意减免税。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根本上讲,财政管理要走法治之路,实行依法理财,从严治财。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财务制度,搞好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认真实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依法强化预算管理。预算在执行中,如需调整,必须依法事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合理有效使用。当前,要进一步深化对各项行政性收费的清理整顿,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负担。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强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依法处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