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