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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6-25 14:0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1年2月18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所作的《湖北省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0年,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各项工作取得 了新的成绩。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着力 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从严治警。继续 加强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 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 法轮功”犯罪分子,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为保障我省“十五”计划的实施、加快依 法治省进程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