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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好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意见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是新世纪我省召开的第一次人代会,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开好本次大会,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次会议议程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体与会人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以对全省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集中精力,开好本次会议。代表们要积极、认真、负责地审议好会议的各项议程,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各代表团负责人要起表率和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认真组织好每次会议。列席会议的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坚持到会,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任地回答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代表的监督,未经大会秘书处批准,不得请假或缺席。会议期间,非经大会主席团批准,省直各部门不得召集代表参加与大会议程无关的业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利用会议时间开展联谊、跑项目、要资金等活动。大会秘书处和各代表团要组织专人进行考勤,对无故不到会者,将予以公布。
二、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的议题是审议我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这是关系到今后五年甚至更长时期内我省改革与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全体代表应本着对全省人民负责的精神,从全局的角度和发展的高度出发,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制订一个高质量的、既符合我省目前的实际、又适应我省今后发展需要的五年计划纲要作出努力。在审议其它各项议程时,也要紧扣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就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意见,认真负责地提出议案和建议。特别要注意听取来自基层和生产第一线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湖北今后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要加强和改进会议的宣传报道和简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大会的真实情况。会议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体现大会的指导思想,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过去一年我省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宣传代表的重要审议意见和建议,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人大及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的情况以及我省审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和保障经济建设的情况。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报道大会的有关活动和代表行使职权的情况,特别要多反映基层代表的声音。
会议的简报要准确、全面、及时地反映代表审议我省“十五”计划纲要和各项工作报告及法规草案的情况,如实反映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在内容上,一是要反映各方面代表的意见,特别是基层代表的意见;二是要注意反映不同意见,特别是对各项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对报告机关的批评意见;三是少登一般性的表态发言。要努力提高简报质量,真正体现议政水平。四、大会秘书处各工作机构,要根据各自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恪尽职守,以满腔的政治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代表服务、为大会服务。要做到严谨、细致、高效、灵活,为顺利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保证大会正常进行并获得圆满成功而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