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先胜、李明佩、柯炎尊、彭小海、蒋永松、潘涛同志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
主任会议
200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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