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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报告
——2002年7月30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倪德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委托,向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报告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和省实施办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于1997年12月3日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0年11月召开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并发布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部门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中央《决定》,取得较大成绩。
第一、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把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中央《决定》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颁布后,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是我省国防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求各级党政军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2000年11月,省长办公会议听取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了会议纪要。2000年12月,省政府、省军区召开了全省人民防空会议,部署“十五”期间的人民防空工作。2001年4月、9月,省长办公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先后于2001年9月、10月,召开主任会议和第五次全体会议,就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和中央《决定》,加快我省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省委书记俞正声在省第八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切实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第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人民防空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人民防空意识和人民防空法制观念。《人民防空法》颁布后,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的通知》。省政府、省军区主持召开了有省直12个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就《人民防空法》颁布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如何学习宣传贯彻等进行了部署。省政府、省军区的领导同志先后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对《人民防空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出要求。结合“三五”普法和全省法制宣传日、贯彻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防空警报试鸣日进行广泛宣传。2001年,全省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初级中学达到508所,受教育学生达到11.4万人。通过对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人民防空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第
三、按照《人民防空法》规定,切实解决人民防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将人民防空建设计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省“十五”计划领导小组批准,《湖北省人民防空建设第十个五年计划》,作为省“十五”专项计划,印发各地执行。全省有10个市、县已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省政府规定,凡没有人民防空部门参加和没有人民防空建设内容的城市规划,今后一概不能批准。省政府还把省×××人防指挥所工程改造列入了国家和省基本建设计划并已拨出500万元专项经费。二是在市、县机构改革中,保持了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机构的稳定,确定了人民防空领导干部的管理关系。目前,我省有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个,其中,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个,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个。全省××个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都单设了人民防空机构。××个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绝大多数单设了人民防空工作机构。根据中发〔2001〕9号文件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军区政治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01年联合发出《关于全省人民防空办事机构干部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事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在讨论决定之前,必须征求同级军事机关和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由同级军、地党委共同任命"。三是人民防空经费逐步列入了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01年,省政府决定在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了300万元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今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是国防战备建设资金,纳入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调控。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省政府明确规定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的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军事机关和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还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的用水、用电应依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照明用电的收费标准按实际用量收取。人民防空战备用地要给予充分保障。
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和省实施办法,全省人民防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至2000年底,我省圆满完成了人民防空建设“九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2001年是全省人民防空建设“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全年防空工作取得很大的进展,为实现“十五”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建设速度加快。2001年,全省安装防空警报器×××台,超过了“九五”期间安装的防空警报器总量。目前,全省防空警报器总量达到×××台,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城区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提高到××%。安装防空警报器遥控终端×××部,武汉等×个市建成了防空警报统控系统。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依法组织了防空警报试鸣,警报器鸣响率达×××%。×个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武汉市×个城区修订或制定了城市防空袭方案,组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人。
二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2001年,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接近“九五”全省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总和,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总面积达×××万平方米,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城区人均防护面积达×平方米。工程开发利用面积达××万多平方米,利用率为53.2 %。省和武汉市、宜昌市、襄樊市人民防空指挥所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正抓紧进行,武汉市还改造了市人民防空应急指挥所。
三是人民防空依法治理进展顺利,法制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在省人大的关怀和支持下,我省通过了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颁布了《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护暂行规定》,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也制定了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的具体规定。目前,我省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的配套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抓好人民防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四制",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培训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实现全省连续六年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无过错。
四是人民防空机关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防空部门按照“准军事化”的要求,加强机关和队伍建设。人民防空机关工作环境、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十堰市被评为国家人民防空工作先进城市,武汉市被评为广州军区人民防空工作先进城市。全省有5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3个直属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国家和广州军区表彰。
1997年以来,我省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的工作仍有不足,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我们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行政执法不够严格,法律法规运用不够到位所致。一是一部分干部、群众存在和平麻痹思想,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不强,人防意识淡薄。有的人防重点城市没有把人防工作摆在战略全局位置上来,认为人防工程“无用”、与已“无关”、建设“无钱”。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防重点城市政府出台了一些有悖于《人民防空法》和省实施办法的政策和文件。有的领导干部擅自违法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免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三是人民防空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防空法》规定应由地方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在一部分城市未能落实,严重制约了人防建设的发展速度,使人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目前,我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均工程面积离中央规定的人均1平方米的要求相距甚远;四是人民防空干部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人民防空工作的要求等。因此,进一步贯彻《人民防空法》,加快全省人防工作的开展,仍然是摆在我省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加快全省人民防空建设步伐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国防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人民防空法》为依据,紧紧围绕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服从、服务于湖北经济建设大局,努力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深化人防工作改革,切实解决人防工作在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全省人民防空建设的步伐。在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应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人民防空法》,充分认识人民防空的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我省地处一线战区,又是国家的交通枢纽、战略后方,境内有武汉市、长江三峡工程等一大批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是我省国防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全局。在我省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人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人民防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机构建设和人防部门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立足建设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城市防空的要求,努力增强我省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总体防护能力。全省人民防空建设要立足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城市防空袭斗争,逐步健全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警报体系、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保障有力的人口疏散体系、现代化的科研和人才培育体系,不断提高全省人民防空的总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人民防空指挥体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要按城区人口׉的比例组建群众防空组织;进一步加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到“十五”计划末,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城区人均工程面积达到×平方米。对重要经济目标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人民防空的要求。
第三,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确保《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是开展人防工作的法律依据。各地要对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清理,凡是与《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中央《决定》相悖的,都要停止执行。要进一步完善与《人民防空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使人防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不能擅自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要切实加强人防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全省“四五” 普法教育规划。重视和加强城镇在校中小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在企业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第四,深化改革,着力营造人民防空工作的良好环境。积极以改革精神推进人民防空整体平战功能转换。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和群众防空组织的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城市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要探索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对现有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在保持和增强战备功能、安全保密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利用,为经济建设服务。要进一步落实人民防空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人民防空科研、设计、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的改革力度,使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接轨。
1997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四次视察了全省《人民防空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推动了全省的人防工作。我们十分感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不定期的视察人防工作或者听取人防工作汇报,以推进《人民防空法》的贯彻实施。并在适当时候,修改、补充、完善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防空工作是一项事关国家战略全局的大事,我们深感人防工作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工作,为加快全省人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