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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8-16 06:3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3年1月16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童道友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湖北省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深化效益财政建设,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圆满完成了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全省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电报数,下同)完成243.4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长11.2%(可比口径)。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13.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7 %,比上年增长17.8%。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91941万元,为预算的1001%。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完成127888万元,营业税完成155533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08688万元,企业亏损补贴完成-12779万元,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完成122405万元,专项收入完成6483万元,其他各项收入完成10142万元。

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完成758050万元,为预算的100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完成56450万元,为预算的100%;农业支出完成66754万元,为预算的100.5%;教育支出完成102531万元,为预算的100.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0573万元,为预算的100.9%;科技支出完成16615万元,为预算的100.5%;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完成7936万元,为预算的103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12864万元,为预算的1016%;行政管理费支出完成37888万元,为预算的107.8%;公检法司支出完成105144万元,为预算的102.2%;政策性补贴支出完成35816万元,为预算的100%;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完成7784万元,为预算的100.1%。2002年省本级资金来源1007419万元。其中:当年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91941万元,中央体制补助14322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5000万元,中央工资转移支付补助70335万元,中央税收返还39900万元,中央专项补助37879万元,市州老体制上交148153万元,中央下划学校、地质勘探等单位经费44236万元,市州上划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经费35653万元。2002年省本级资金运用1007419万元。其中:当年省本级支出758050万元,调整和完善分税制体制基数返还230000万元,调整体制集中的1.9亿元增量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全部拨给困难县市,省级一分不留。

2002年省本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省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省级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据还会有些变动,再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围绕完成2002年预算,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收入征管,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确保税收稳定增长。规范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征管办法,完善农税征管体制,依法加大农税征收力度,努力完成全年农税收入任务。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不断解决财政运行中的问题,促进收入均衡入库。在调整和完善省对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及时调整落实收入计划,做好收入缴库与调库工作,保证了收入按体制调整后的级次和比例入库。切实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02年全省地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9.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地域税收收入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7.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二)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国债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支持农林水利、交通、城市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增强了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贯彻《农业法》,认真落实农业投入政策,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积极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改善全省生态环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全年共拨付扶贫资金4.28亿元,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围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全年共筹措资金7.44亿元,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产,支持和鼓励全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支持关闭小煤炭、小水泥、小纺织等五小企业和资源枯竭企业,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利用外资,全省全年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1.85亿美元,重点支持一批交通、农林水利和环保项目建设。

(三)切实推进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一是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统一税种、统一比例、统一属地征管、统一基期年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增强了省级调控能力,省财政因体制调整集中的增量财力和向中央争取的转移支付资金共10多亿元,已经全部下达各地,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特别是教师工资发放以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支出。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改革方案基本落实到户,各项主要配套政策已经和正在落实,农民负担切实减轻。为了实现“三个确保”,全省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省财政拿出4亿多元资金,各地也安排了2亿多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三是大力推进部门预算。2002年,省本级在省政府26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推行了部门预算。为推动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省财政厅大力推广荆门市部门预算改革经验。截止目前,武汉、荆门、黄石、随州等10个市州、16个县市区在本级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四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荆门、随州、仙桃、沙市等市区的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改革积累了经验。五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制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规模,推进区域政府采购大市场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网络,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全年政府采购规模突破20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2%。

(四)切实抓好工资兑现,维护干部教师合法权益。从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干部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坚持把按时兑现工资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千方百计兑现干部教师工资,有的地方还试编工资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继续推进干部教师工资财政统发工作,目前已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达131万人,占应统发数的76.4%,全省95%的县(市)实行了乡镇教师工资上收县级财政统发,从源头控制住了工资拖欠问题。健全工资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工资资金专款专用。省财政积极调度资金,千方百计帮助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解决因收入淡季影响工资发放的问题。继续加强督办检查力度,促进各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五)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投入。2002年,全省财政共安排“两个确保”和“低保”资金37.4亿元,比1998年增长4.3倍,年平均增幅达107.64%,全省社保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0.12%,有力地保证了各项社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按照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和财政社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社会保险基金的扩面征收。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六)切实推进依法理财,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按照加入WTO的要求,认真清理现行的财税法规,对涉及WTO的571个文件,废止、失效301个,继续适用231个,修改39个。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全年共取消一、二级收费项目163个。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有效监督形式。认真贯彻落实“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粮改政策,切实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对县市增拨粮食风险基金15亿元,促进了粮食促销压库;加强对农民收购粮食价外补贴的管理和检查;采取过硬措施,超额完成当年粮食挂帐处理任务。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以《会计法》为准绳,加强会计监管,加大会计领域打假力度,努力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加大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我们圆满完成了2002年的预算任务,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应看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不稳固,经济效益还没有完全反映到税收上来,财政增收的步伐较慢;部分县乡财政比较困难,基层政权运转保障不够充分;财政支出压力增大,有些该保的没有保到位,该退的没有退出来;财政管理和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0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优先保证工资发放、社保支出、再就业投入、政权机关运转和法定支出,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规范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1)37号文件和省政府鄂政发(2002)29号文件的规定,2003年中央、省与各地的所得税分享比例发生变化,由2002年50:20:30调整为60:15:25。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体制变化的情况,   2003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49.2亿元,比上年预算(可比口径)增长8. 5%,    以此增幅作为全省财政收入指导性计划目标。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03年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安排420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5%。按《预算法》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定,各市州财政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省财政再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03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54926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1%(下降的原因一是交警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下放当地管理,二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分享比例下降);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8.5%。

其中:增值税140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营业税160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企业所得税10005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6. 8%(下降原因是省级分享比例由2002年的20%下降为2003年的15%);按可比口径,增长5.1%,;个人所得税7244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2%(下降原因是省级分享比例由2002年的20%下降为2003年的15%);按可比口径,增长18.2%;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7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8.2%(下降原因是交警系统收费和罚没收入下放当地管理,不再入省库);按可比口径,增长0.6%;专项收入(排污费收入等)7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9.3%;企业亏损补贴-1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5%;其他各项收入11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5%。

2003年省本级资金来源959593万元。其中:当年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9269万元,中央体制补助14322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5000万元,中央工资转移支付补助70335万元,中央税收返还47625万元,中央所得税转移支付25000万元,市州老体制上交148153万元,中央下划学校、地质勘探等部门经费44236万元,市州上划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经费35653万元。

2003年省本级资金运用959593万元。减去省对市州县的“调整和完善分税制体制基数返还”196631万元、“调整体制集中增量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00万元、“29个贫困县体制调整后增量返还”7000万元后,省本级支出盘子只有 73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可比口径)增加21300万元,增长3%;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22100万元,下降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交警系统资金收支下放当地管理,相应减少省本级支出规模)。

2003年省级财政支出的安排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主要保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再就业投入、政权机关正常运转和法定支出。其中:

基本建设支出564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农业支出68452万元,按《农业法》规定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安排,比上年预算增长3.1%;教育支出105620万元,按《教育法》规定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安排,比上年预算增长3.1%;科技支出17600万元,按《科技进步法》规定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安排,比上年预算增长65%,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按省委鄂发(1993)28号文件要求增长10%;

卫生支出31240万元,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的高于经常性支出的增幅安排,比上年预算增长31%;

文体广播计生事业费25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2%,主要是增加了“全国八届艺术节”创作专项经费和每年人平增加0.1元的计划生育事业费;

工交事业费2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

流通事业费79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

其他部门事业费1341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4%;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7%;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4%,主要是按照中央和我省再就业会议要求增加再就业投入;

行政管理费36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8%;

公检法司支出6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

政策性补贴3581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专项支出(排污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支出,按政策列收列支)7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3.5%;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81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1%,主要是增加老区建设资金;

2003年省本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3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2731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249816万元,养路费16400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600万元,水利基金2500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7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34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分别按对应科目的收入数安排。

三、完成2003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十五”计划、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起始年,完成全年财政收支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要围绕七项目标,强化七个力度,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围绕财政收支平衡,强化增收节支力度。结合省对下财政体制调整,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关系,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推进财税库横向联网,实现税款直达国库,切实规范收入入库管理。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健全收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一般预算收入的考核,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控制没有实际意义的参观考察活动严禁用财政性资金新开工建设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努力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严格预算管理,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围绕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强化财政调控力度。继续贯彻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债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建设,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植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扶贫开发力度。支持推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政策,研究对粮农直接补贴的方式。积极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运用财政贴息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等,支持盘活现有工业资产存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现代制造业密集区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集中一定的财力,支持省级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继续加大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力度,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全省外贸出口,提高我省经济外向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旅游、贸易等第三产业发展。

(三)围绕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强化财政改革力度。一是继续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体制调整后省财政集中的财力继续用于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二是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要求,继续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税征管体制,抓紧做好以减人、减事、减支为重点的配套改革,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坚决堵住“三乱”,从严把握“一事一议”、过渡期“两工”、特产税征收等政策。逐步化解农村债务,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三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改革。选择10个省直单位进行规范的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同时继续做好省直其他19个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快市州级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启动县(市)级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我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组建省级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在10个实行规范部门预算的省直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试点。指导和推动市县区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监管体系,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力争2003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5亿元。六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对部分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及相关标准核定支出,实行支出与收入彻底脱钩。

(四)围绕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强化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千方百计确保干部教师工资发放。继续推进工资统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工资专户制度,严格执行“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资,银行代发”的工资发放办法,建立覆盖全省的工资发放信息系统,加强工资发放督办检查,确保干部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二是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体系。支持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强化税务征缴,逐步建立各项社会保险费自求平衡的机制。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的前提下,增加对再就业和农村卫生的投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落实好“四项补贴,一项基金”,即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再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支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的试点工作,对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实行省、市(州)、县5:3:2比例分担。继续完善社保基金与社保补助资金分开管理的办法,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社保财务管理体系。三是保证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促进全省社会事业发展。

(五)围绕壮大县级财政实力,强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切实化解县级财政困难问题,增强基层政权的保障能力。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进程,夯实县级财源基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二是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州与县(市)、县(市)与乡镇的财政体制,充分考虑县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和基层政权运转的基本需要,提高县级政府的自给能力;三是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机构正常运转。

(六)围绕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力度。一是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加大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二是切实加强政府外债管理。从贷款资金的“借、用、还”三个环节入手,以“资金、财务、债务”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全过程管理,提高贷款的运行质量,防范政府外债风险。三是认真落实《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严格会计人员执业准入制度,建立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理。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示制度和会计“打假”举报制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四是大力实施“金财”工程,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七)围绕保持良好财政形象,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力度。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加强警示教育,搞好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素质优良、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03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圆满完成2003年财政预算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