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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3年1月19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靳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省九届人大各次会议的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为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排除干扰阻力,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五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9891件112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4亿元。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涉嫌犯罪3221人,其中党政领导机关965人、行政执法机关1137人、司法机关699人、经济管理部门420人。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犯罪要案519人,其中厅级干部42人。省政府原秘书长焦俊贤受贿案,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受贿、贪污案,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杰受贿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许亚非受贿案,武汉海关原关长莫海涛玩忽职守案,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陈六斤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依法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案件3291件。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的482件,100万元以上的249件,1000万元以上的33件。如:湖北省驻香港宜丰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金鉴培挪用公款、贪污1.95亿元案,交通银行宜昌支行云集分理处原主任刘林挪用公款6190万元案,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原局长郑文珊受贿、贪污685万元案。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1075件130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1件。这些犯罪造成人员伤亡123人,经济损失12.4亿元。深入查办危害各项改革措施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业和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财税、经贸、粮食等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6501人。加大追逃工作力度。抓获负案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63人。
在深入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网络建设。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30个,与有关行业、部门、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364个,省检察院与省直14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预防犯罪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加强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先后在金融、国企等八大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占立案总数的比例由1998年的14.2%逐年下降到2002年的6.8%,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上升的势头有所遏制。加强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共在17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省、宜昌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对三峡工程建设、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中职务犯罪的预防,沿江检察院与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大堤专项建设资金监管,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结合办案,对发案单位提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等检察建议4175份,协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方案1167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以案释法。与新闻媒体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省检察院与省监狱管理局联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多种途径开展警示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0096人,提起公诉109727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23人。批准逮捕组织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314人,提起公诉222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和团伙犯罪4221人,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48074人,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44974人,毒品犯罪4537人;起诉上述犯罪嫌疑人91455人。2001年4月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能,加快办案节奏,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声势和力度。省检察院挂牌督办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0件,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得到严惩。注意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和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相牵连的职务犯罪55人。
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偷税骗税、走私贩私、骗汇逃汇、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4475人,起诉3208人。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依法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告急上访918件。协助建立健全社区防范机制,增强群防群治实效。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取得了新的成效。
大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934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45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依法追捕131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诉408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16133人依法不予批捕,对不构成犯罪的3691人依法不起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18902件次。对认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69件。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共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4252人。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811人次。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实行超期羁押倒计时提示制和刑罚执行动态监督制,变事后纠正为同步监督和事前防范,增强了监督效果。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19295件,立案审查8044件,依法提出抗诉3308件。法院再审审结1744件,其中直接改判882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555件,调解结案83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591份。对5522件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
强化对检察机关自身诉讼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查办职务犯罪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为重点,先后开展了10多个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申诉案503件,改变原决定62件。对92件错案依法作出刑事赔偿决定。
严肃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犯罪。共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306人。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法水平为根本,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突出抓统一执法思想。持续开展“执法权是谁给的,执法是为了谁”、“怎样为人民执法”、“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执法”的“三问”教育,深入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举办全省检察长执法思想研讨班,召开统一执法思想经验交流会。在加强教育的同时,每年都开展专项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利益驱动和执法违法等问题。通过持续抓统一执法思想,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得到更新,执法行为得到规范,执法作风不断转变,执法效果不断增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会同组织部门全面考察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选准配好“一把手”,对102名检察长进行异地任职交流。以“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组织评选“湖北十杰检察长”,树立秉公执法的典型。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以争创“五好”、“两满意”检察院和检察官活动为切入点,全面实施“固基工程”。全省109个基层检察院中,有102个达到“五好”基本标准,16个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和人民满意检察院,67个被评为全省模范检察院和人民满意检察院。共有459个集体和515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记功、表彰。有116个检察院被当地评为“文明单位”。省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工作奖”。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依照检察官法规定,举办各类培训班280余期,培训检察长、业务骨干、岗前人员13000余人次。加强学历教育,共有241人攻读硕士、博士学位,1596人参加本科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推行“检务十公开”、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侦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初步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改革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普遍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民主推荐、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初步形成了有利于优秀检察官脱颖而出的新型选人用人机制。
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共查处155人,给予党纪处理86人,政纪处理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人。违法违纪人员所占比例由1998年的6.8‰下降到2002年的0.97‰。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是: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还不够;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质量不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办案经费不足、侦查技术装备短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较低,特别是贫困地方检察机关经费拮据,严重制约业务工作发展。对此,我们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解决。
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之所以不断发展,主要坚持了以下几点: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统一执法思想,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执法思想是统率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灵魂,是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全省检察机关紧紧抓住这个重大问题,不断用“三个代表”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新形势下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自觉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保障改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服务大局中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二)坚持“强化监督、公正执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强化监督、公正执法”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方略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公正司法,努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三)坚持深化改革,增强检察工作活力。坚持和深化改革,是强化法律监督,确保公正执法的根本出路,是推动检察事业与时俱进的强大动力。全省检察机关自觉适应社会全面进步和法治现代化潮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深化检察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冲破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工作机制、管理模式的束缚,激发了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了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四)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方针,不断提高整体战斗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是全面承担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自觉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坚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关系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检察官法》管理检察官队伍,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抓班子与抓队伍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专项整顿相结合、典型示范与从严查处违法违纪相结合,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五)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保障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坚持各级检察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制度,适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评议,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办的案件。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政治优势,是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我们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牢固树立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执法思想。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人大监督观念、大局观念、执法为民观念,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自觉地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案件,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以及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犯罪案件;破坏改革措施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不管案件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彻底查处,严惩不贷。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立足职能,完善机制,增强实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决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破坏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继续深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四是大力强化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现象,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五是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完善检察领导体制,改革检察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体制和执法保障机制,健全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机制,确保公正执法,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干警,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正规化建设,大力培养检察专门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各位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转变作风,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蓝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