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7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猇亭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请示,同意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请示,决定:宜昌市猇亭区和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在2003年12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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