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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宜昌市犭虎亭区和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2-16 02:1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3年9月22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学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宜昌市犭虎亭区和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宜昌市所辖犭虎亭区本届人民代表大至2004年底届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要求将宜昌市犭虎亭区和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提前到2003年底。为此,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征求了犭虎亭区和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绝大多数代表同意在2003年年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

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否可以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是:县级人大提前换届选举应征得大多数代表的同意并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考虑到宜昌市犭虎亭区和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多数代表同意犭虎亭区、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故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同意宜昌市犭虎亭区和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03年12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

以上说明,连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宜昌市犭虎亭区和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