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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
——2003年11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罗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 关于省级财政预算调整原因的说明
近来,中央审计署、省人大常委会都要求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编报口径。以前,我省的省级财政预算按习惯口径编报,收入方面只反映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和中央补助、市县上缴中省本级使用的部分,支出方面只反映省本级当年财力安排的本级支出和省本级财力安排的对下补助。按照完整的口径,省级财政收支活动中还包括中央补助用于市县的收入、市县上缴到中央的支出、上年结转专项资金、上年预算结余、调入资金等。为了更好地体现依法理财要求,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经省政府认真研究,拟从本次会议起,将省级财政预算编报的口径进行调整。
此外,在今年的预算执行中,由于受中央、省出台政策及社会经济运行等因素的影响,省级财政预算收支需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发生一些变化,在此一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需要说明的是:按规定调整预算应在三季度报告,但因当时有一些预算收支项目不能确定,审计部门也没有形成明确意见,因此时间延迟。以后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告。
二、 关于省级财政预算收支的调整方案
(一) 收入方面
1、 省级一般预算收入由549269万元调整为564860万元,调增15591万元。
根据目前的收入进度,部分非税收入项目预计将超出年初预算,按政策需作相应变动。其中:
① 企业亏损退库从-14000万元调整到-12300万元,减少1700万元,主要是根据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压缩财政对企业的亏损补贴;
② 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从72000万元调整到83000万元,主要是工商、交警、国土等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增加;
③ 专项收入从7000万元调整到8091万元,主要是国土资源厅要求调增矿产资源补偿费;
④ 其他收入从11000万元调整到12800万元,主要是国库存款开始计息,相应增加预算收入。
2、 一般预算调拨收入调增42328万元。其中:
① 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调减1282万元;
②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调增28500万元;
③ 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增1511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省级财政总收入共调增57919万元。
(二) 支出方面
1、 省级一般预算支出由776240万元调整为795347万元,增加支出1910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项目如下:
① 农业支出增加4136万元,主要是增加农业产业化、退耕还林资金;
② 工交事业费增加4651万元,主要是国土资源部门列收列支增加;
③ 其他部门事业费增加8186万元,主要是工商部门列收列支增加;
④ 公检法司支出增加3946万元,主要是交警系统列收列支增加;
⑤ 抚恤和福利救济费减少1726万元,主要是根据我省今年灾情和粮食购销形势,取消救灾粮差价款;
⑥ 教育支出减少759万元,主要是部分院校划转中央。
2、 一般预算调拨支出调增38812万元。其中:
① 专项上解中央支出调增2610万元;
② 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共调增15187万元。以上两项合计,省级财政总支出共调增57919万元。
三、 平衡情况
根据以上调整方案,省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一) 省级财政总收入为3114539万元。其中:
省级一般预算收入564860万元;
中央补助收入1956130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83276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743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25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77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5011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489488万元、企事业单位下划经费81121万元、结算补助41200万元、市县乡机构改革转移支付20776万元);
市州上缴收入493778万元(其中:武汉市老体制上缴283489万元、其他市州老体制上缴148154万元、市州专项上解和上划单位经费62135万元)、上年专项结转69771万元;
动用上年结余20000万元;
回收周转金调入预算内10000万元。
(二) 省级财政总支出为3114506万元。其中:
省本级支出795347万元;
上缴中央支出288332万元(其中:老体制上缴269167万元、专项上解和上划单位经费19165万元);
补助市县支出2030827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7834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850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1825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778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414218万元、调整体制基数返还348000万元、29个贫困县体制调整后增量返还5700万元、其他结算补助11614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补助市县42741万元)。
2003年省级调整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要求,以上预算调整方案,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