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号)
《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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