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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补选徐松南、蒋远华同志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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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9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宗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关于提请补选徐松南、蒋远华同志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由我省选举产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123名。马荣华和陈明洁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后,由我省选举产生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出缺2名。从工作需要出发,省委提名徐松南、蒋远华同志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请十九次常委会会议补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空表的名额相等”的规定,考虑到本次会议补选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2名,主任会议建议本次补选进行等额选举。
此次补选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人对选票人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选票上所选的人数多于2名的选票作废。候选人获得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候选人未能当选,本次会议不重新选举,其缺额待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另行补选。
本次补选设监票人2人,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提请常委会会议通过;计票人由会议工作人员担任。补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