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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12 01:1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6年1月20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远璋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报告如下:

2005年,在省委的领导下,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05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其中全省生产总值超计划0.9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28亿元,超计划4个百分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5亿元,超计划3.2个百分点;全省外贸出口总额44.5亿美元,超计划16.5个百分点;全省城镇就业人数新增65万人,比计划增加5万人;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6元,比计划增加27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99元,比计划增加49元。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高,投资改革、企业改革和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人民生活质量继续得到改善。总的来看,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仍很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工业化水平不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待提高;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大;县域经济实力不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部分下岗职工、城镇低收入居民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等等。对此,省人民政府应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主要计划预期目标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方针政策,符合我省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湖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