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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