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6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定国同志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4-07 02:0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7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汪定国同志提出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定国同志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