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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08年7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高 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省级财政总收入为7599093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1618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省级财政总支出为7513165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719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收支相抵,省级财政当年结余85928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7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湖北省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提高;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圆满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预算。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同时,财经委员会认为,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不够;预算执行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较为分散,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有待进一步增强等。建议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在2008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可行的,应当认真加以落实。
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运用财税调节手段,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大力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财政收入持续性增长提供基础。同时加强收入征管,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逐步把各项非税收入和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项目分配到位率。继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要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对合理划分省市县事权与财权研究工作,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清理整顿,加大整合力度,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严格按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权威性、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应依法将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进一步搞好增收节支,深化财政四项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努力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