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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2008年11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许克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受省政府的委托,现就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关于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自去年底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武汉城市圈九市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改革试验工作,试验区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制定了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总体方案。
今年前一阶段,主要是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这是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清泉书记、鸿忠省长亲自调研并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总体方案的制定立足于确定改革试验总体方向和原则,立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立足于尽快启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月中旬,以省发改委为主体,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武汉市发改委等派人组建了工作专班,集中研究起草总体方案。3月上旬,工作专班拿出了总体方案框架性初稿后,连续召开三场座谈会,分别邀请部分专家学者,武汉城市圈9市分管副市长和发展改革委主任,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10个省直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征求意见。综合各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3月中旬工作专班拿出了总体方案(评审稿),及时与国家发改委作了汇报衔接,并在京邀请部分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工作专班对总体方案作了修改。3月中旬将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3月下旬分别听取了省人大、省政协的意见。修改后分别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3月31日,省政府将比较成熟的总体方案正式报送国家发改委。4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分别主持召开了有关部委和专家论证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工作专班对总体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5月7日,方案经过认真研究修改,报经清泉书记、鸿忠省长、坚卫常务副主任、育英主席审定同意后,省政府仍以3月31日上报文号即鄂政函〔2008〕71号文将修改后的总体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经书面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和委内司局意见后,6月26日将总体方案正式报送国务院。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征求了有关部委意见,对总体方案作了七处修改,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国务院领导。9月10日,国务院以国函〔2008〕84号文件,对省政府报送的总体方案进行了批复。
9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党政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号召全省各地积极主动配合、参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10月7日,召开了省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实施工作全面展开。
(二)当前正在推进的几项主要工作。
在制定总体方案的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形成了5个专项规划、6项支持政策、5项重点工作方案、3年行动计划、1个重大项目清单(简称“56531”)等具体意见,并适时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部省合作机制、完善工作机制等工作,初步形成了与总体方案相适应的实施框架。这个实施框架,既是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工作抓手,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改革试验的具体内容。
1、五个专项规划。
五个专项规划,包括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社会事业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这五个规划是根据总体方案而制定,相当于试验区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空间规划包括规划、建设、管理,各城市功能定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先进制造业规划、现代服务业规划和现代农业规划,突出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主导产业的壮大、产业集群的形成、三次产业的联动发展等。综合交通规划包括铁、水、公、空和信息化规划,突出通过点、线、面,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形成把城市圈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综合性大交通系统和信息系统。社会事业规划包括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总体规划,突出在城市圈内形成核心层、辅助层之间的分工合作和资源共享。生态环境规划包括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突出城市圈生态功能和生态资源承载力的整体提升。
五个专项规划着力体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战略指导思想,体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试验区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改革创新的理念,体现城市圈的基本特色,为武汉城市圈未来的建设与发展绘制蓝图。目前,五个专项规划已经走完程序,即将印发实施。
2、六项支持政策。
六项支持政策,主要是投资、财税、土地、环保、金融、人才支撑等6个方面。这6个配套政策主要是围绕总体方案的实施,推进项目落地,解决当前在实际操作中的政策障碍而制定。
9月下旬以来,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局、金融办、人才办已完成政策意见的初稿,并对拟定的政策意见进行了组织论证和修改完善,争取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3、五项重点工作方案。
五项重点工作,包括产业转移、社会事业资源共享、城际铁路、农业产业化、商业集团连锁经营等。这五项重点工作既着眼于解决推进区域发展一体化面临的突出问题,又立足于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具有的比较优势。先期启动这些重点工作,既有助于快见成效鼓舞信心,又有助于为下一步工作全面展开提供示范,是当前推进“五个一体化”工作中的一个突破口。
目前,五项重点工作方案正加紧修改完善,待省政府审议通过后,各牵头部门具体落实。
4、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改革试验九大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内容从2008年起在9市各有侧重地全面启动,3年内要取得明显进展。三年(2008—2010年)行动计划是参照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结合城市圈的实际,把总体战略与具体抓手、宏观与微观、长远与当前有机结合起来的具体工作方案。其中涉及到9大领域20个改革专项38项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任务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近期可以启动实施的。比如循环经济试点、水环境保护改革试点、人才一体化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革、部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另一类是需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支持的。主要集中在财税金融、土地管理、保税区等方面。
三年行动计划是综合性改革行动计划,需要根据改革试验实施进展情况深化完善,分年滚动实施。武汉城市圈9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将从各自实际出发,与指导配合部门一起对专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分步推进,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上取得突破。
5、一个重大项目清单。
推进试验区工作既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更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说,总体发展思路要体现和落实在具体项目上。把试验区建设的方案、规划变成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项目,把项目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围绕项目化、资金化、政策化形成的试验区建设重大启动项目清单是武汉城市圈改革发展思路的具体体现和落实载体。经筛选,拟列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点启动项目共177项,投资总规模近13000亿元。
启动项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今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第二部分是启动前期推进和策划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今明年可以启动前期工作和策划工作的重大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两型”产业项目(主要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项目);圈域一体化项目(主要是圈内跨行政区域的重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环保生态与循环经济项目(主要是循环经济、生态建设、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等项目);社会事业项目(主要是文教卫等项目)。拟列入的启动项目,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总投资一般在3亿元以上,其它领域项目一般在1亿元以上。
目前,大东湖生态水网体系、武汉新港、武汉临空经济区、“三路”(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武汉市青山至鄂州高速公路、江北快速通道)的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已经进入前期工作或启动。
6、投融资操作平台。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公司是省政府直接管理、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公司由省政府和武汉城市圈九市政府、6家大型中央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32亿元,主要任务是立足于城市圈内前瞻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为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服务的大型投融资平台。
7、省部合作机制。
建立省政府领导牵头的部省合作机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通过部省合作互动推进改革试验工作。目前,我省已与交通部、教育部、卫生部、铁道部、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科学院等建立了部省合作机制。国土、环保、商务、文化、水利、旅游、林业、农业等方面的部省合作框架已议定,其他有关部门都在积极开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部省合作,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在武汉城市圈开展各项改革试点,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支持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和政策。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初步安排
为有序推进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建设,下一阶段,以三年行动计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滚动实施和五个一体化的推进三个方面工作为主要抓手,具体做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56531”各项工作。
“56531”是综改试验区工作的基本框架,体现了改革特色和改革思路,要站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继续做好“56531”的推进协调工作。五个专项规划印发后,各市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子规划或对接工作,抓紧实施。六个配套支持政策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常务会审定,根据需要部分政策报省委常委会审定。五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力争年内实施。
(二)继续推进部省合作工作。
建立部省合作机制、促进部省共建,是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性任务,是国务院赋予武汉城市圈的权利,是千载难逢的机遇,核心就是争取国家部委全方位支持。省直各部门都要站在全省的角度,采取合作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的形式,研究提出政策意见,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衔接,争取支持。对目前还没有建立部省合作机制或没有签定协议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落实省部共建机制。省直相关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开展省部合作工作,建议目前尚未启动此项工作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金融企业尽快与总行加强衔接,争取总行对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的支持。省国税、地税、人事、劳动、经委、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涉及到几个省直部门与国家一个部委对口问题,将由武汉城市圈综合办抓紧协调,确定一家牵头单位会同相关单位,综合协议文本,统一与国家部委签定合作协议。省银监、证监、保监局、武汉海关等中央在汉单位,代表省政府与中央三会、海关总署衔接有关支持政策,由省政府与中央有关部门签定备忘录。
(三)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
近期就工作进展、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需要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的工作等事项,向国家改革委作一次汇报衔接,进一步强化武汉城市圈在全国改革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武汉城市圈综改办将研究提出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的协调指导意见,推动部省合作、共建工作,协调部际关系。
(四)明确2009年改革试验任务。
对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20个专项38项重点改革任务,分年度落实到省直有关牵头单位和城市圈九市,下达2009年改革试验任务。牵头单位制定改革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革目标,涉及到财税、土地、金融等重要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武汉城市圈九市要抓紧制定修改完善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改革试验工作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各市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要分解为具体改革试验项目,制定改革项目推进计划书,各市自行确定的改革试验内容也可参照此办法办理。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汇总武汉城市圈2009年改革项目推进计划,对改革试验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五)制定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
对列入重大项目清单的投资项目,有关市和省直部门要与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结合起来,拿出具体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和2009年度建设目标,由省省政府下达武汉城市圈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
(六)推动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立法工作。
积极争取省人大对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立法工作的支持,尽快完成《湖北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试行)》的起草工作,争取明年一季度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综改试验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七)加强改革试验的研究工作。
筹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研究院,立足于能办事、办实事,邀请国际一流、国内顶尖学者,集中各领域专家,加强理论研究,为改革试验提供理论指导。在适当时候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三院院士,召开“武汉城市圈院士论坛”。整合武汉市研究力量,成立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研究会,加强对改革试验中各项重大政策的研究。
(八)做好宣传工作。
配合省委宣传部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第一批启动项目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九)建立改革试验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省级和国家级两级协调机制,省级一般事项由省综改办协调,重大事项由省政府协调;国家级一般事项借助部省合作机制进行协调,重大事项借助国家发改委进行部际协调(特别重大事项报请国务院协调)。二是建立督办机制。依靠武汉城市圈九市政府和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督办工作,建立健全改革试验督办机制,通过督办通知、催办、督办通报等形式督办。加强对排污权交易、鄂州市城乡一体化等重点改革试验项目和大东湖水网生态构建示范工程、大循环经济示范区等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协调、督办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以年度目标责任状的形式督办落实。三是建立改革项目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借鉴先行试验区的经验,制定改革试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立项、备案、论证、评估范围及程序,对重大改革事项、改革示范区、改革先行区等改革试点按重点改革项目进行立项管理,其他改革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激励改革创新。四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般事项按季报送,重大事项及时报送。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编印改革动态、召开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内部联系和对外交流。
(十)筹备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为了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交流改革试验启动工作情况,初步拟定在今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期间套开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各位主任、各位常委,推进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工作,离不开省人大的领导和大力支持,我们将以本次常委会为契机,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