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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2年1月15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春兰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2年省级预算草案。1月14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湖北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11年预算执行结果: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16350263万元,为预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16.1%。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8865万元,为预算的114.3%。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6302546万元,为预算的115.7%,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96065万元,为预算的94%。收支相抵,结余47717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我省跨越式发展战略部署,努力完善征管措施,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实现了公共财政收入的较大增长;坚持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大了对法定支出和民生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在推进财税改革工作方面,省级财政部门能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步骤、分类别对财政项目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财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了和谐湖北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同时也要看到,在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刚性支出压力较大;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省级预算草案为: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6753387万元,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66648万元;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6752672万元,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9886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15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预算安排体现了省委全会会议精神,符合我省实际,积极稳妥,切实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2年省级预算,批准《关于湖北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赞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同时,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夯实财税增收基础。要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加大公共财政的调控引导力度,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和鼓励做大做实做强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要统筹财力配置,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水利设施建设、就业和养老保险事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优化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三)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加强财政体制改革,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完善债务防控体系;大力整合财政项目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事业发展;要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