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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地税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11 06:5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11月30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许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全省地税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以来,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和各种严峻挑战,省地方税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决策,认真贯彻“稳神竞进、逆势而进、虚实并进、扎实推进、激情奋进”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的治税思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功实现“弯道超越”,经济总量和增速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全省地税部门坚持科学化、专业化征管,奋力争先进位,在收入总量、增幅、质量上实现历史性突破的五年。2008—2011年,全省地税部门累计征收各项税费4772.6亿元,其中:2008年825.2亿元、2009年983.8亿元、2010年1240.6亿元、2011年1723亿元,一年一大步,三年实现翻番,年均递增28.15%。2011年税收完成934.9亿元,按可比口径增幅位居全国第二,中部六省第一。税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00.6亿元,同比增长40 %,占全省税收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5%;社会保险费完成710.4亿元,规模在全国地税征收社保费的21个省(区、市)中位居第四,中部六省第一。税收规模由2010年的全国第十七位,上升至2011年的第十四位,超过天津、陕西和山西。今年1至10月,全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657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50.1亿元,同比增长22.8%,按可比口径增幅位居全国第三,中部六省第二。全年税费收入预计超过2000亿元,税收规模有望超过内蒙古,上升至全国第十三位。

税费收入的高速增长得益于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近年来,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地税部门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大力提升税费征管质效。全省地税部门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征收机构、税费征管、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大征管”体系。对县级地税机构进行“扁平型”和“整合型”改革,减少基层征收机构313个、县级局内设机构161个,全系统初步形成扁平化、专业化、科学化的征管格局。在武汉、黄石、仙桃三地探索实施税收专业管理试点,推动征管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稳妥开展地方税制改革研究与试点,在全国首批实现全省上线运行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截至目前,全省运用该系统累计评估存量房49925套,通过评估调增申报价格33.35亿元,调增比例达22.74%,调增税收1.626亿元,同时为交易人节省人工评估费用约5000万元,堵漏增收与减负效果非常明显。积极探索具有湖北特色的信息管税路子,开发应用了综合办税、发票管理、纳税服务、评估分析决策、OA行政办公、移动办公、安全运维等七大综合信息平台,信息管税开始发挥整体合力。截至目前,全省90%的纳税人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办税,地税网络发票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预计到今年底,全系统人均征收额将突破1000万元,是1995年28.9万元的35倍,税费征收成本大幅下降。今年10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召集51家省直部门在我局召开信息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了我局信息化建设的做法。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倾力支持湖北跨越发展。近五年来,全省地税系统立足部门特点,用足用活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湖北“两圈一带”、“一主两副”、“两山”试验区和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战略提供政策支持,相继明确和落实120多项减税措施,累计依法落实税收减免近100亿元。其中:将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从20%下调至5%—10%;两次大幅提高营业税起征点至月营业额2万元,全省有10.5万户个体户再不用缴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3500元,惠及全省近300万工薪阶层;落实国家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全省8000多名失业人员享受到减免优惠;出台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户申购发票免收工本费的惠民政策,全省80余万纳税人从中受益,每年为纳税人节约开支6000万元以上。据统计,上述五项政策的落实,每年可为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54亿多元。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我们坚持“护商”理念,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全局146项涉税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简并、规范,取消了3项行政审批,将多项涉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级地税局,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今年,我们还专门组织了企业负担状况调查,形成了《湖北企业负担调查报告》,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鸿忠还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全力优化税收环境。始终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重在治权”的原则,对内突出监控制约,对外加强治理整顿,通过抓内促外,促进了征纳双方对法治的遵从,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一方面,深入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两制”,对地税部门75个执法事项409个工作环节进行责任考核,对8大类47项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大税务稽查、专项治理整顿和社会综合治税等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有力推进了依法治税进程。2008年以来,全系统通过稽查查补入库税款82亿元,查补税款入库率达到96.3%。

四、深度改进纳税服务,着力保障纳税人权益。确立了纳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业务地位,积极探索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系统已建成标准化办税服务厅122个,挂牌创建“纳税人学校”60所、“纳税人之家”30家、“地税大讲坛”23个,对全省98%的纳税人开展了面对面税法宣传。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功能,该平台月均受理业务量达到4.4万件,月均发送服务短信150余万条。创新实施网上办税、刷卡缴费、国地税合作办税、网络发票、24小时自助办税(缴费)等多元化、科学化、人性化服务措施。布局了遍布城乡的纳税服务网点,为84个县(市、区)配备了流动纳税服务车,实行移动巡回办税服务,解决了农村偏远地区纳税(缴费)难的问题。不断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在全系统大力推行“先办后审”改革,为纳税人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省窗口行业座谈会,5月召开的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推进会,以及10月召开的省直机关优化发展环境现场会上,省地税局三次就“先办后审”工作介绍经验。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我们围绕“人才强省”战略部署,结合系统实际,深入实施“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保障工程,积极开展地税系统基本环境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了全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教育培训、培养使用、考核监督、奖惩激励等机制,激发了队伍活力。五年来,全系统公开招考各类专业人才1645名,通过竞争上岗和“两推一述”方式选拔任用省局管理干部251名,从基层选调3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局机关工作,先后开展了注册税务师等大规模培训工程,培养“三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247人,考选出各类业务标兵204名、能手1236名。与此同时,通过大力开展“十查十看”、“三整顿三规范”、“四项清理整顿”、“奋力创先争优、严查失职渎职”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教育、检查、巡视、督察、监察等手段,加大风险防控和案件查处力度,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有力地促进了廉洁从税;积极开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万”、政风行风评议、创先争优、治庸问责、“三抓一促”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锤炼了干部队伍作风,提高了行政执行力,全系统涌现了徐金波、陈明清、王静等一批先进模范。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税部门不惧困难,真抓实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地税工作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地税工作面临的形势可能更加严峻,整体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入实施、“营改增”范围逐步扩大等,将带来主体税源的长期短缺。同时,财政增支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这些都对地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已经开始着手积极应对。

未来十年,是我省奋发有为、大有作为的“黄金十年”,一元多层次战略的全面实施将为地税部门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五进”方针不动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建设五个湖北,加快构建中部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