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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1月30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卢焱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省政府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有关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得到了广大代表的高度认同,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同奋斗目标。与会代表认真履行神圣职责,围绕打造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总目标,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建议,表达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支持和期待。2012年,省政府系统共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459件(含闭会后5件),占全省会议期间建议总量的96.4%。代表建议内容广泛,涵盖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4个大类。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有327件,文化建设方面的34件,社会建设方面的93件,政治建设方面的5件。建议重点就大力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湖北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湖北发展环境,做大做强工业、农业、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
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湖北建设的重要举措,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积极采纳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了许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目前,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的454件建议已分别由省政府(包括中央驻鄂)的75个部门(机构)、16个市州政府、10个大型企事业单位办理完毕,共形成给代表的书面答复及会办意见1158份,并与代表见面沟通,征求意见。闭会期间收到的5件建议正在办理之中。
总体上看,今年省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代表对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给予充分地肯定。截至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反馈的《征询意见表》 330份,其中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26份,占 98.8%;首次表示不满意的4份,占1.2%。对所有不满意件,省政府责成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和再次走访,获得了代表的认可或理解。会议期间提出并按期回复的454件建议落实情况如下: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138件,占30.4%。例如:
刘合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争创全国百强县市政策支持的建议”(第433号),事关湖北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和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在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和现场会上,对全国百强县市进行了客观对比和分析,要求以百强县市为榜样,加快自身发展。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年)》(鄂政发〔2012〕1号)也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力争1-2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市”。
马哲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高扬‘中国建桥之都’旗帜,大力促进湖北桥梁产业跨越发展的建议”(第187号),对全省桥梁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有益的建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采纳了这一建议,表示要充分发挥其对全省钢铁、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带动作用,支撑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并在已采取相关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了我省建材产业跨越式发展力度,努力将湖北打造成“中国建桥之都”。
其他如谢寒代表提出的“切实加快黄石与浠水跨江联合开发试点工作的建议”(第122号),孙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省科技厅、省发改委、东湖开发区加快建设激光产业园,打造千亿激光产业的建议”(第422号),刘洪福、郭冬芝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71号)等一大批建议,各承办单位都积极采纳,认真办理,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230件,占50.7%。例如:
杨良锋等代表提出“关于请求建立幕阜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验区的建议”(第412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同志亲自领办。在确定幕阜山区作为我省集中连片开发的特困地区之一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新一轮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北省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推进办法》(鄂办文〔2012〕50号),省扶贫办制定了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方案。下一步,将认真编制《湖北省幕阜山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落实相关政策,强力推进幕阜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
叶小缅代表提出“关于农村中小学空心化现象应予以重视的建议”(第458号),省政府今年3月制定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进一步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统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支持农村学校发展。该《意见》中,对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职称评定向农村教师倾斜以及城乡教师流动都有规定,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积极创造条件落实。
其他如周冶陶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红军历史研究,促进红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45号)、杨志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项目进程的建议”(第415号),杨军安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推广‘春晖模式’加快推进湖北农业现代化的建议”(第322号)等许多建议,承办单位都已经予以采纳,有关工作正在抓紧推进,有的已经初见成效。
(三)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计划,待条件成熟逐步解决的73件,占16.0%。例如:
吴美景等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推进武穴长江大桥项目立项建设的建议”(第396号),抓紧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大别山腹地交通运输条件,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府已于2011年以鄂政办函〔2011〕64号文批准由省交通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人负责该桥的筹资、建设和管理。相关单位也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待条件齐备,抓紧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项目尽早批复,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余春存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断头路建设及危桥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第56号),对于完善农村交通网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从2010年起,全省开始建设农村公路连通工程,着重解决行政村之间联通不畅的问题。在危桥建设改造方面,今年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2〕20号),有力推动了地方政府加强农村公路危桥管理和加固工作。但由于多种条件制约,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向国家申请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和危桥改造补助资金,重点推进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工作。
其他如郭春桢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武穴市档案馆灾后重建的建议”(第113号),王项托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洪湖大湖专业渔民集中搬迁安置的建议”(第143号),蒋鸿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松滋核电厂厂址规划保护的建议”(第416号)等一批建议,有关部门均已列入议事日程,待条件具备后即行实施。
(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目前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承办单位作出解释说明的13件,占2.9%。例如:
孙文等代表提出“关于省发改委、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共同支持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建议”(第423号),建议将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扩编到20名以上并将其升格为副厅级。由于副厅级以上机构规格由中央编办审批,加上省里基本没有可用的空行政编制,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升格问题恐暂时难以实现,今后如有适当机会将统筹考虑。
李新菊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山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的建议”(第78号),由于扩大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从现实情况看,实施生态公益林多样化补偿,涉及多个政策层面、多个政府相关部门、多个利益相关方、多项技术要求,需要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目前,国家已着手进行政策研究制定,待国家层面的政策出台后,我省再结合实际,适时开展这项工作。
其他如“关于修建竹溪‘长旬’出口路的建议”(第60号), “关于宜昌市至张家界高速公路过境长阳的建议”(第284号)等一批建议,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相关承办单位目前难以采纳,特向代表进行了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今年,按照王国生省长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对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发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详细分类整理,力争代表提出的每个意见和问题都能得到回复和解决。最终我们又在代表建议之外,归纳整理了191条意见,并迅速分解到省政府系统各责任单位。各承办单位逐条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一一向代表作出回复,代表们对此十分满意。
二、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促进和谐湖北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省长王国生指出:“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确实暂时解决不了的,也要作出认真的解释,并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回复人大代表。”今年2月,在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联合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上,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强调:“省政府系统作为决策的执行部门,要自觉抓好建议提案的落实。要继续坚持省政府领导同志阅批并领办重点建议提案。”为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今年以来,王国生省长和各位副省长确定了8件领办建议件,并带头阅批、领办重点建议,对解决关系全省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起了重要推动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针对付志琦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35号),王国生省长高度重视,并在今年第二次党外人士双月座谈会上,通报湖北省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专题听取民营经济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吸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2〕66号)。常务副省长王晓东领办的“关于请求建立幕阜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验区的建议”(第412号),副省长郭生练领办的“关于出台校车优惠政策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和办理程序的建议”(第180号),副省长田承忠领办的“关于打造中国大清江国际旅游品牌助推湖北武陵山实验区建设的建议”(第373号),副省长赵斌领办的“关于建设百亿斤粮食大市的建议”(第359号),副省长张岱梨领办的“关于巩固基本医疗保障的前沿阵地保障村级卫生室的健康发展的再建议”(第459号),副省长张通领办的“关于对我省中心集镇和农村进行环境污染及环境影响因素调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及预防的建议”(第318号),省政府资政段轮一领办的“关于加快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建议”(第337号)都对建议所涉相关领域产生了积极影响,也促进了全省办理建议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承办单位深化认识,完善办理机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领导牢固树立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来抓,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促进系统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落实的一面镜子,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1.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强化办理工作责任体系。省政府各承办单位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定标准、定时限”的要求,将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位分管领导、每个承办处室和每个工作人员,形成了部门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督办协调的办理工作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在建议办理中,严格遵循分办、办理、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实现了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移民局等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追究承办人员及处室负责人的责任,效果很好。
2.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一是注重办前调查研究。为了解建议相关的“第一手”背景资料,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带着代表建议深入一线调研。如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扶贫办等部门带着建议主动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研,收集有关意见,为建议的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推行重点建议现场办理制。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在重点做好省领导同志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确定若干涉及宏观决策、全局性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建议为部门主要领导重点督办件,实行现场办理。如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地矿局推行现场办理制,收到了很好的实效。三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对于涉及宏观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或地方政府主动加强联系,强化沟通和协商,按照主办、会办要求,明确相关职责,落实职能范围内的答复,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建议办理“大户”,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成效明显。四是狠抓跟踪督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催办、督办,是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将跟踪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对建议办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倒排工期,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建议办理中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稳固办理实效,积极推动建议成果转化。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在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时,注重采纳代表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把办理工作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对代表反映相对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如省监察厅积极采纳曹亦农、付志琦、刘明才等代表关于铁腕治理投资环境的建议,采取“五抓”(即抓监督、抓查处、抓评议、抓制度、抓改革),优化了湖北投资软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提高了代表对办理答复的满意率。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请代表监督和支持,既是中央对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是我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常务副省长王晓东指出:“检验办理工作质量的标准是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满意率高不高。”今年我省进一步强化了与代表见面联系制度的落实。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通过上门拜访、下乡调研、集中座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代表积极沟通,共商解决方案,加强互动,办理过程中得到了代表的支持和谅解,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如周钰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宜都率先进入全国百强的建议”(第269号),省统计局在办理中认为该建议填补了我省近些年全国百强县(市)缺位的空白,通过实地调研,当面交换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了实效,周钰代表对办理结果十分满意。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孝感市政府在办理魏正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中心集镇和农村进行环境污染及环境影响因素调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及预防的建议”(第318号)中,及时将办理情况与魏正平代表沟通、交流,并实行现场办理落实。魏正平代表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省政府的建议办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每位领导每年都督办重点建议,并开展现场督办活动。省政府相关承办部门和单位坚决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督办意见,认真办理,有力推动了相关建议的落实。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进湖北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主要领导在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上做的还不够;二是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不明确,没有向代表解释清楚,存在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限于现有条件,一些合情合理的建议暂时还难以落实。在今后的办理过程中,省政府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为湖北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