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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着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29 07:1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年7月 29 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乔余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着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以下说明: 建设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是中共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湖北的具体实践,是“中国梦” 的“湖北篇”,对于抢抓“黄金十年”战略机遇期,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今年 4 月,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具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 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的职责。因此,有必要就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 委会职能作用,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思想和行动 都统一到省委关于“五个湖北”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充分发 挥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决定草案是在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初稿后,经过省人大 常委会主任办公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先后征求了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和机关厅级干部的 意见,在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座谈会上听取了意见,在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 谈会上又进行了专题讨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常务 副主任李春明同志多次亲自主持讨论研究。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根据各方面 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7 月 18 日,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形成了决定草案,决定提请本次常 委会会议审议。

决定草案主要有以下七项内容:一是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是全省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 决定草案提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五个湖 北”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个湖北” 建设。二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富强湖北建设。决定草案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 紧围绕建设富强湖北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 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四化”同步发展。要加强经济领域、“三农”领域和水利、交通、信息 等基础设施方面立法;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 督工作;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三是发挥人大职能作 用,推进创新湖北建设。决定草案提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推进创新湖北建设开展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要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和实施专利法办法;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促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听取和审议政府关 于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四是发 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决定草案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 国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途径,加快建设法治 湖北,是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针对法治政 府建设的实际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监督和支持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 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 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监督和支持“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为推进“五个湖北”

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五是发挥人 大职能作用,推进文明湖北建设。决定草案提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为不断提升构建 重要战略支点的精神驱动力、文化影响力和生态承载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加强文 化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和监督,引领和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督促解决损 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助推美丽湖北建设。六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幸福湖北建设。 决定草案提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工作始终,更加突出共建 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领域 立法的着力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紧紧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民生八字经,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监 督和支持政府工作,让全省人民生活得更加富裕、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更有尊严。七是充分 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五个湖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决定草案提出,各级人大代表是推进“五 个湖北”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五 个湖北”建设中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此外,决定草案还对各级人大及其 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了规定。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