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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着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013年8月1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乔余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7 月 30 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着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作出这个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助推发展的积极作为,有利于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贡献力量; 决定草案比较成熟,建议作适当修改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认真研究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的委员提出,决定草案应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最近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据此, 建议作如下修改:一是将决定草案名称修改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二是将“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修改为“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进‘五 个湖北’建设”;三是在决定草案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加相关内容。
二、有的委员提出,推进富强湖北建设,应当强调保护耕地资源和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等内容;有的委员提出,推进创新湖北建设,人才是关键,建议充实相关内容;有的委员提出, 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科学立法是前提和基础,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也有委员提出,推进文明湖北建设,要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建议增加有关文明建设内涵的内容;还有委员提出,要在“推进幸福湖北建设”部分,增加全民健身、 残疾人保障、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据此,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三、有的委员对决定正文中的标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考虑到这些标题既要体现人大职能,又要与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相一致,还能总括该段的全部内容,因此,建议不做修改为宜。
四、有的委员还就如何具体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到这些 意见和建议主要属于政府工作层面的内容,建议对决定草案不做修改。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对决定草案的文字予以适当精简。 法规工作室已按照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