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因工作变动,肖菊华、黄国庆同志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2013年5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肖菊华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黄国庆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
规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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